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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2033W/2024-0257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司发〔2024〕1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2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2033W/2024-0257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司发〔2024〕1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2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年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司法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白城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年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司法局“五个年”重点工作安排,积极营造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白城需要的法治环境,白城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年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局力争通过创新实践,形成一批首创性、突破性、有白城特色的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引领推动全市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健全,共享共建的法律服务体系均衡发展,为白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为白城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

  1.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审必审。一是年初征集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时对相关部门今年拟制定出台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采取提前介入的审核方式。二是指导起草部门开展法定程序。三是将起草部门开展法定程序的情况写入合法性审核报告。(责任科室:立法科)

  2.完善涉企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草案审核机制。将起草部门是否履行向企业和行业组织征求意见,以及企业和行业组织提出的意见情况写入审核报告,及时向政府报告。(责任科室:立法科)

  3.对经评估认为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应进行调整或终止执行的,均及时开展“立、改、废、释”工作。一是按照“谁执行、谁评估”的原则,由决策执行部门开展重大决策评估工作。二是决策执行部门要及时将评估结论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司法局进行备案。三是按国家、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适时开展“立、改、废、释”工作。(责任科室:立法科)

  4.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清理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相关内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是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制定并下发《白城市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通知》,组织各部门开展清理工作。二是对于各部门报送的拟修改、废止的文件根据相关上位法规定再次进行审核、并与执行部门进行逐项确认。三是经确认后形成一致意见,确实属于应当修改或废止情形的,按照有关程序报市政府审议决定。四是依法将清理结果在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布。(责任科室:立法科)

  5.加快取消和调整一批不合理罚款事项。一是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制定并下发《白城市开展取消和调整不合理罚款事项的专项清理工作通知》,组织各部门开展清理工作。二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规定,对于各部门报送的拟修改、废止的文件再次进行审核、确认。三是经确认后,确实属于应当修改或废止情形的,按照有关程序报市政府审议决定。四是依法将清理结果在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布。(责任科室:立法科)

  (二)着力形成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体系

  1.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一是按照《吉林省综合行政执法人才培养方案》,结合白城实际,制定《白城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培训范围主要以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二是常态化开展不定期督导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对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将法律法规授权的由乡镇(街道)为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事项与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时纳入到清单。确保乡镇(街道)执法工作有法可依。三是加大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礼貌用语、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执法要件纳入重点培训内容,确保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快速提高。四是探索开展执法监督新方法,科学运用“7+1”模式,在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深入挖掘执法创新实践的案例,力争在省级相关评选活动中取得成绩,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2.进一步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一是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组织各部门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并结合每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加大清单制度的宣传力度,推动“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面落实。二是持续抓好“四张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原则,加快推动县级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实施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本地执法部门进一步细化执法程序,形成具体可行的操作指引。三是健全完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围绕规范市场执法主体、优化执法部门服务等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全面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责任科室:行政执法监督科)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通知》,对已建立本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要结合新颁布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及时对原有的处罚执行标准进行补充、修正。对执行省级自由裁量权的部门要进行统计,并审核其对口省级部门是否下发相关要求其遵照省级办法执行。二是在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中结合案卷评查阶段查看部门是否按照本部门裁量标准执行、是否存在同以违法行为不同处罚结果的现象、是否存在未及时更新调整自由裁量办法的问题。三是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4.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整治。一是制定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聚焦食品药品、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领域,通过联合监督、靶向监督、实地监督等方式,集中整治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暴力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二是持续设立运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联合市纪检委、市政数局、市工业园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重点领域的工业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渠道,治理行政执法“微腐败”情况。三是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配合市市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把好法律审核关,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5.加大《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落实力度。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张清单”“四张流程图”“一案三书”落实工作纳入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重点考核范围,督促全市各地、各部门加快制定落实工作制度。二是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在城管、文广旅、应急、生态环境、交通、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形式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查现场的检查方式加强对其基层单位进行检查,同时结合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执法案卷主体是否合法、实施证据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正当及案卷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督查。三是联合全市执法任务较重的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采取交叉互检、联合监督、靶向监督、现场监督、案卷监督等多种方式,当面交流并及时改正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共性、个性问题,达到重点领域执法质效与履职能力双提升。

  6.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一是积极与省司法厅执法监督处建立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工作执法检查备案系统的推行情况。二是联合市市监局、市政数局,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推行应用“我要执法”APP,做到行政检查信息全程记载、全程留痕。三是建立全市统一的检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及时进行动态补充调整,确保 2024年年底前实现改革“全覆盖”。(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三)积极打造共享共建的法律服务体系

  1.构建涉企法治宣传新模式。一是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市日报社等新闻媒体,以《白城日报》、白城电视台、指尖白城、爱看白城以及部门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为载体开展涉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将《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到白城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适时深入到市民广场、阳光广场、海明路步行街开展专项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三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市区内确定10户企业,并组织宣传团队深入企业内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涉及保护企业物权、债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等内容,采取现场培训、咨询答疑等方式向企业进行系统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维权意识。(责任科室: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2.拓展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一是持续推进法治护航“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法律服务先锋岗”“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年内建成8000个“法律服务先锋岗”。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云超市”提档升级,运行“云咨询、云办理、云查询、云宣传、云救助”五大板块,包括在线法律文书、法律咨询、机构查询等5大项21类自助点单式服务功能。三是开展律师“双进”行动,组织百名律师进企业,开展“4个1”服务,即开展一次设立企业“法律服务先锋岗”专项活动、开展一次企业法治体检、开展一次“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入企风险评估。(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3.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建设。一是按照局相关工作要求,依托“白城市民营企业体检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云超市”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功能板块,优选本地50名专业人员,组建法律服务团队,线上线下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解决涉法难题,切实做到涉企服务“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成为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安全阀。二是通过“法律服务先锋岗”开展线上企业法律风险自检。后台服务团队通过数据信息反馈,对企业信息进行整合分析,针对受检企业存在的法律隐患及劳动用工风险等问题,为受检企业量身定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法治体检报告》,“切”病因,“纠”其症,有效打通涉企服务“快车道”,真正做到涉企服务“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4.开辟“维权平台+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法律三进”活动。运用新媒介、新技术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和自媒体等平台加强普法宣传,让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真正看得到、听得懂、记得住。提高民营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能力,深化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责任科室:普法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5.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五调联动”工作。一是结合民生,推动“物调”联动。进一步推动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联合市人民法院、市城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完善物业纠纷各项制度和流程。二是围绕经济发展,推动“劳调”联动。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人民调解进企业行动方案》,设立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企业调解人员“以案定补”制度,加强司法局(所)和企业联动,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化解纠纷。三是聚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信调”联动。联合市信访局制定《关于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方案》,完成市县乡三级对接,明确工作范围,制定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化解信访案件。四是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动“诉调”联动。建立人民调解和法院工作、业务衔接、人员对接、会商沟通机制,将诉调对接向基层法庭延伸。实现全覆盖。五是强化基层治理。推动“警调”联动。联合公安部门在各乡镇(街道)组建警调联合工作室。由司法所牵头,组织派出所、乡镇(街道)、村 (社区) 以及人民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解,切实使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6.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机制。发挥调解和解化解涉企行政争议的作用。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把调解和解贯穿于行政复议渠道吸纳的涉企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健全复议服务企业工作对接机制。通过充分释法说理、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等方式,有效分流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深化诉源治理。(责任科室:行政复议一科、行政复议二科)

  7.开展公证、法援“心贴心活动”。一是开展“公证服务心贴心”延时预约服务,开通公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通道,采取双休日及节假日预约办和日常非工作时间延时办理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公证服务。二是设立“涉企服务接待窗口”,公证机构与企业建立《服务企业联系卡》,设立公证专职调查员,为企业急需调查核实的公安信息、不动产信息、工商信息等提供服务,保证对接企业享受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优先出证专属服务。三是打造“公证+金融”模式,与商业银行共同致力于“金融+公证”双向赋能,推出“金融+公证”的合作模式。四是开展“法援惠民生・服务心贴心”专项行动。推行“1234”便民举措,全面扩大援助范围,履行“法援承诺”,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责任科室:鹤城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责任科室要充分认识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提升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形势,围绕目标任务,坚决落实责任。

  (二)细化责任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科室要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进一步明确分工,逐项研究,细化措施,谋划梳理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主动加压,保证方案中涉及我局自身的业务工作超前完成、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督办督导。局依法治市秘书科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工作职能,加强对外联络。局办公室将此项工作推进情况列入督办提醒事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落实,推动工作提升。

  附件: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年工作任务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