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营造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切实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一)提高会议质量。会前充分准备、深入调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上级精神、分析把握自身实际,提出具体、实在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议。会中部署明确,达成共识。会后加强督察指导,及时跟踪反馈,推动贯彻落实。
(二)减少会议数量。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或可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召开会议。严格控制举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
将每周周五作为“无会日”,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以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召开会议,给基层干部更多时间沉下心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有必要在“无会日”召开的会议,必须严格进行审批。
(三)控制会议时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会议由一位局领导作主题报告,一位局领导主持,会议时间不超过2小时。以市局名义召开的有关方面工作会议,由一位局领导作主题报告,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1小时之内。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网络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
(四)严格会议审批。各部门(单位)于每年年初将本年度拟召开的会议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并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商后,提出年度会议计划初步意见。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准召开。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召开的会议,由相关部门(单位)报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凡是各部门(单位)能够解决或经过协调能够解决的问题,分管局长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分管局长之间经过协调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再提请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五)严肃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准找人,特殊情况除外。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要求派员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随意安排人员顶替参会,不得在会场内接打手机。
二、切实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一)减少文件数量。发文应确有必要,不简单以文件贯彻文件,不把发文的多少作为检查评比的内容和依据。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普发性文件,如没有新的贯彻措施的,不再发文。凡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印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属同一部门、同一类工作、同一对象的,应合并行文,不分别或连续发文。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二)提高文件质量。文件内容要符合中央和省、市精神,切合我局实际并与现行政策相衔接,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片面强调部门利益,避免政策冲突。对不符合中央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文件要突出主题,力求“开门见山”,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措施明确、文字精炼、意尽文止。
(三)强化电子办公。完善市局OA办公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文传输和办理效率。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市局OA办公平台,确保电子公文及时下载、打印、呈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