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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白市监字﹝2024﹞7号 签发人:车晓光
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
第16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于凯委员:
您及金向丽委员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建议》(第16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和政府形象,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衷心感谢两位委员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互促进,逐步形成引领厉行节约道德观念,倡导诚信经营从业风气,社会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促使食品安全保障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共同发挥综合治理作用转变。目前,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有效地保证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社会各界反应良好。
一、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的建议
近年来,市食安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宣传。自2015年开始,各级食品安全办把“尚德守法”作为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体,会同20余个相关部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政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超市、进餐馆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
(二)监管部门组织日常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一是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共同构建多方参与、多元治理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二是狠抓企业守法责任。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督促企业组织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编写抽考题库,开发“食安员抽考”APP,近期将发布公告部署各地开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工作,提升管理人员法制意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也有明确要求: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鼓励主流媒体开办食品安全栏目,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俗,避免误采误食,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
二、关于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科技项目开发、维护和运用的建议
一是全市各级监管部门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执法装备采购、检验检测机构升级、业务培训等资金投入力度,食品安全支持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市场监管基层分局(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组织开展了执法人员相关培训。二是推进智慧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大安市投入200多万元建设“市场智慧监管云平台”,包括学校食堂在内的首批200家餐饮服务单位实现互联网实时监管。洮南市“食品安全执法大数据平台项目”已运行使用。三是初步建成国家杂粮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检中心),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检验检测平台,在完成国检中心功能规划和杂粮检验等工作任务的同时,还具备白城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原有的检验能力和检验项目,持续提升包括食品等38类480种产品的检验能力。四是全市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现已全部建立“拱e拱”生猪追溯系统并开始运用在生产中。五是通过积极开展“双安双创”活动,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全面助力食品安全科技立项发展,有效推动人民群众多途径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关于加大消费者有奖举报力度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便民服务机制,有效运营管理12315平台,持续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在维权的同时帮助监管部门全方位发现食品行业中的问题和不足。二是整合包括食品药品、物价在内的五部门对外设置的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网络诉求接受渠道,统一渠道对外,统一平台运行,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工作效能。三是全市各级地方政府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窗口、食品安全案件投诉受理窗口等,设置便民服务热线,便于群众一站式办理食品安全相关事务。
2025年1月22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王宁 1864368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