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蔡佳菊代表:
您在市第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的建议》(第66号)收悉。市政府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食品生产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及小作坊、小摊贩严格监管,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的建议,对我们监管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我们高度赞同。
2021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将“如何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点任务。白城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结合中办 国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厅字〔2025〕5号)要求,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突出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守牢守住食品生产风险底线。
一、加强重点领域问题整治
一是大力整治假冒伪劣食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督促各地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对白酒、食用植物油、豆制品等高风险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加工过程、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治理产品配方、标识配料表与生产实际投料不符等情况,严查“制假掺假”“两超一非”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食品生产企业的静态风险、动态风险和通用信用风险作为评定依据,分别计算风险分值,依据风险分值之和进行等级评定。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设定不同风险等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做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
三是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持续构建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四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和工艺生产食品添加剂,加大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生产企业检查力度,要求辖区监管分局将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作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控食品添加剂“两超”风险。
五是突出重点问题治理。开展重点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打击转基因植物油冒充非转基因植物油、鸡鸭肉冒充牛羊肉制品、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用植物油掺杂使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持续加强风险防控。从生产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三个维度深入开展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及时更新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深入开展“守牢食品生产安全底线”行动。
二是有效化解隐患问题。依职责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问题产品、问题企业实施分级监督检查,有效开展处置工作,建立风险问题台账,实施销号闭环管理,上一级对属地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督促指导、责令整改。
三是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食品生产全链条防控长效机制,开展产品信息追溯,加强全链条质量管控,严格企业原料来源和出厂检验监管,提升精准防控水平。
三、强化全过程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高风险企业监督检查。对全市大型、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大中型企业把控产品质量,做好关键控制点风险防范。指导市县两级动态调整企业风险等级,分级实施监督检查和多批次不合格企业“飞行检查”,加大高风险重点企业检查频次力度。
二是提高智慧监管运用水平。运用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及时准确录入日常监管信息。推动实现全省监管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三是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队伍能力水平,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等新规新标准的解读宣贯,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
四、严格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宣贯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60号、97号令)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62号令)等规定,做好政策答疑解惑。
二是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具备条件企业配齐食品总监、食品安全员,企业结合实际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日常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记录相关情况,及时完善风险排查防控措施。
五、持续加强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科学认知
在每年的3.15期间,白城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科普宣传工作,有效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了更高的要求与期待。下一步,白城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指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辖区分局依法加强对相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保障食品安全。
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白城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