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52号联名提案的答复
郭文力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已办理,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作为民生领域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命脉,直接关乎国家的稳定。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础。因此,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目前,仍有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获取非法利益,甚至故意销售过期食品,或者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置问题放松警惕,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成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市场监管,严厉处罚违法行为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监督指导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指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将过期食品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内容,防止过期等问题食品经销售环节流出市场。二是监督指导食品销售单位和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按供货商逐户索要相关资质,建立所购食品台账并保存相关凭证,确保在售食品来源可查、餐饮加工环节和服务环境卫生符合规范。
(二)加大贮存环节监督检查。一是加强贮存场所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食品贮存容器及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储存的食品是否离墙离地、是否分区分类摆放,降低贮存环节产生过期、变质食品的风险;二是监督指导食品销售者定期自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三)开展农村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整治行动。按照市局以及局党组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整治行动,重点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尤其是过期食品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截至目前,已检查8个乡镇18户,发现问题9个,现场整改问题5个,移交属地4个。
(四)召开农村食品供货商约谈会。4月30日,经开分局召开农村食品供货商约谈会,约谈了烘焙糕点、奶制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饮料、调味品等11家对农村食品供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会议围绕禁止向农村小卖店投放临期、过期食品,提出多项严管措施。要求供货企业强化源头把控,建立严格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库存;对过期食品及时召回处理;要完善追溯与回收机制,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闭环管理。供货企业需严格执行食品送货追溯制度,建立电子化台账,落实索证索票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同时,落实过期食品回收处置制度,规范回收流程,杜绝过期食品二次流入市场。
二、加强食品流通领域过期食品处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一)推广数字化工具,筑牢安全防线。为提升农村食品销售单位食品管理效率,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我局经开分局深入农村区域,全面推广“快录保质期”小程序。我局工作人员采用现场演示、一对一指导的方式,向销售者详细讲解“快录保质期”小程序的操作流程。同时,工作人员还建立线上答疑微信群,及时解答销售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该小程序具备快速录入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功能,还能在食品到期前自动推送提醒,有效避免因人工管理疏漏导致的过期食品销售问题。此次推广工作覆盖经开区12个行政村的40余家销售单位。
(二)做好过期食品处理。一是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督促指导食品销售单位建立并落实临期食品专区存放、过期食品下架销毁等制度,及时开展自查清理,规范记录处置台账;二是及时将食品流通环节过期食品等情况通报食品生产环节,彻查过期食品最终去向和处置结果,杜绝过期食品回流市场。三是及时立案查处销售过期等问题食品违法行为,年初至今查处过期食品案件5件。
(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3:固本清源加快过期食品集中销毁的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范围。对于过期食品集中销毁企业的补助政策,以及兴建过期食品处理基地,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目前无法开展相关工作。
三、加大宣传,畅通举报渠道
2025年4月25日,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专门受理食品从业者及相关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等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可能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事项。该系统的运行可以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引导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的监督动作中来,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十分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