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1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刘丽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打造米业营商软环境水平的建议》(第21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结合我局职能对提案内容的建议2、建议3、建议4进行答复,提案内容的建议1、建议5不属于我局职能,请向相关部门协商,现答复如下:
建议2:优化政务服务。
主要措施:在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立了经营主体快速准入和便利退出通道,积极落实“怎么能办”窗口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经营主体开办“四办”服务(即“马上办、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企业主动开展上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对因年龄、文化水平等原因不会办理事项的申请人安排专人提供帮办服务。
主要成效:年初以来,全市累计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15538户,其中:新登记登记各类企业3248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12290户。
下步计划:一是积极落实登记注册审批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省、市政府,省厅下发的文件要求,指导各县(市、区)按照政策要求开展登记注册各项工作。积极帮助各县(市、区)同省厅沟通解决登记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推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白城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分工,做好各项工作情况汇总上报,督促各级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落实“四办”服务要求。
建议3:规范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具备条件企业配齐食品总监、食品安全员,企业结合实际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日常管理制度。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二是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定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三是有效化解隐患问题。依职责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问题产品、问题企业实施分级监督检查,有效开展处置工作。四是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食品生产全链条防控长效机制,开展产品信息追溯,加强全链条质量管控,严格企业原料来源和出厂检验监管,提升精准防控水平。五是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主要成效:白城市共有7户企业获得“吉致吉品”认证,2023年吉林省获得“吉致吉品”殊荣的28户企业中,我市就有5户企业。商标有效注册量9512件、涉农产品商标数量约为4000余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0件,“地标”拥有量居全省第一。
各办案单位自决定下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公示信息录入至“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于已上传的数据,随时纠错、督促改正。涉企信息公示、日常监管(非双随机抽查检查)信息公示、已建立常态化信息公示工作机制。
下步计划:我局将持续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建设,围绕全市品牌创建工作,持续整合资源,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整合资源优势。要依托龙头企业,制定地理标志产品团体标准,确保地标产品的核心特色品质稳定。二是搭建营销平台。电商部门应积极与拼多多、快手等新兴电商平台沟通协作,借助助农板块、直播带货等销售模式打包推广地域特色产品。三是打造区域品牌。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利用白城弱碱地大米品牌优势,培育“镇赉大米”“大安大米”“通榆大米”区域品牌,打造高端、高附加值系列产品。积极申报“白城大米”地理标识,推进“镇赉大米”进入全国地理标识品牌百强榜。
建议4:加强法制保障。
主要措施:一是积极指导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白城大米企业申报专用标志。二是通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节点深入大米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宣传,以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大米企业的实际需求。三是加大对白城地区大米类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管,查处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假冒白城地区大米品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侵权行为。

主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成功3件,分别为"大安大米""镇赉大米""通榆大米",并查处1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侵权案件。
下步计划:一是加大大米品牌宣传力度。以“商标节”“中国品牌日”“质量月”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品牌推介会等各类活动为契机,利用全国性、区域性展会平台和媒体传播平台,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提升白城大米品牌社会影响力。二是强化大米品牌维权护标。依托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加强对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使用指导,提升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自主维权意识。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擅自使用、假冒、伪造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