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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9463/2024-02423
分  类: 通知公告;土地信息;开发利用 ;  公告
发文机关: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标      题: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白城市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19463/2024-02423 分  类: 通知公告;土地信息;开发利用 ;  公告
发文机关: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标  题: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白城市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白城市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定,逐步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25号)要求,我市拟公布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于2024年6月7日上午10:00在白城市自然资源局(昌盛路99号)5楼会议室,对白城市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公布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范围
  白城市本级。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听证
  1.具备一定语言表达能力。
  2.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听证会代表的选取办法及参会须知
  1.申请人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的,申请人须提供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书。
  2.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4.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了解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政策,熟悉我市园地林地草地的实际情况,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我局将按照上述选取办法,邀请20-25人参加此次听证会。
  5.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笔录并在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6.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遵守听证纪律。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14日,上午09:30-下午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利用科
  联系人:高斯        联系电话:3336767
  特此公告。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