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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9463/2024-02435
分  类: 综合管理;土地信息;开发利用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标      题: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自然资字〔2024〕5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19463/2024-02435 分  类: 综合管理;土地信息;开发利用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标  题: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自然资字〔2024〕5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白自然资字〔2024〕51号
局相关业务科室及直属各分局:
  为保障合理的供地规模,在充分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将《白城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为了全力保障好我市年度各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现编制我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2024年供地计划本着“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合理安排我市(区)开发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供应计划宏观调控的作用。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力度,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我市经济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发为白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计划”编制的依据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3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市计划用地的实际需求。
  三、“计划”指标分配
  2024年度白城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95公顷内。其中,住宅用地35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5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10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5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5公顷);商服用地2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1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

 

白城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