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白城市本级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各直属分局:
为保障合理的供地规模,在充分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将《白城市本级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本级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了全力保障好我市年度各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配置效率。推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现编制白城市本级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原则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传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相得益彰,严把“先考古、后出让”关口。
(二)本着“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合理安排我市(区)开发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
(三)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产业,医疗、养老、托育、教育、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严格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禁止类项目纳入供应计划。
(四)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力度,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吉自然资办〔2025〕47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项目计划用地需求,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
三、指标分配
2025年度白城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93.5公顷内。其中,住宅用地36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0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4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0公顷、商品住房用地32公顷);商服用地3.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4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2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公顷,特殊用地44.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