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白人社字〔2020〕5号
吴玉杰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顿白城市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建议》(第02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首钢集团)在白城市垃圾焚烧工程项目属于洮北区项目,没有开工许可证,也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反映的农民工欠薪案件中自然人杜久君承包了该工程项目中的钢筋、木工、混凝土等工程,双方无争议人工费约44万元。因北京首钢集团将工程分包给自然人杜久君,同时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53号)第四条(十六)项规定,该案件应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办解决。目前,洮北区住建局正在积极协调解决此事。
农民工工资问题社会关注度高,近年来国家、省出台了相关政策,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市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出台保证金办法,加强制度落实。2008年,我市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白政办发﹝2008﹞30号);2015年12月份又先后出台了《白城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管理办法》、《白城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为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提供了法律保障。建立责任分担、差异化管理模式的保证金制度,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将住建部门审批的工程项目的工资保障金存储到人社专户,发生拖欠由人社部门处理;交通、水利部门分别设立工资保障金专户和按工程总造价15%预留工程质量保障金,发生拖欠的均由以上2个部门负责解决。
二、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2014年,成立由常务副市长挂帅,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24个部门组成的白城市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2019年联席会议更名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协调大案要案,破解疑难问题,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工程项目及建筑施工企业台账。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发改等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为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员用好《条例》,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全面系统学习,真正做到用法需懂法,执法先知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重点抓好施工企业负责人、劳资人员、财务人员、农民工群体的学习培训,逐项履行法定责任,在农民工出现工资被拖欠时能够用《条例》作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市人社局在办公场所外悬挂条幅标语,并喷绘宣传板20余块、宣传单5000余份,同时,充分运用人社局网站、手机微网站向广大农民工普及《条例》内容,利用电视台和报社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
四、加大主动监察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举报投诉案件管理和责任追究,能够做到及时受理投诉,并及时处理投诉案件。精心组织开展清理夏季欠薪攻坚行动、冬季欠薪攻坚行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工行为,都能及时有效的予以纠正,对不能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在法定期限内,都能及时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人社12333服务热线、白城市人社局手机微网站,向广大劳动者普及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通过微信的相关功能,创建农民工政策咨询的公众号,在每个工地设置一个二维码宣传板,广大农民工朋友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投诉、举报途径。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农民工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王云军 联系电话:0436-32096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