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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6961111112/2022-00094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9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白人社字〔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索引号: 112208006961111112/2022-00094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9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白人社字〔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9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白人社字〔2022〕4号 

关学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加快我市现代化人才队伍建设》(第9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人才选用机制”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首批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和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选拔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93号)和视频会议部署精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会后,潘广明局长亲自部署,分管专技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从人才中心、专技科抽选得力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和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协调涉农部门,明确任务目标。召开由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林草局、住建局、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单位)人事科长参加的部署工作会议,将9个方面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申报时限。同时,部署各相关部门参照首批乡村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标准,研究制定初级中级职称申报标准,切实做好本地乡村人才评审工作。下一步,就我市湿地生态修复保护、荒漠化土地治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经营理念及其经济结构方面的人才,作为重点重视对象,对上述方面 有特殊贡献的人才,要破格选拔任用。
  二、建立长期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技能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平台载体,2019年在全市范围内创建2个市级首席技师工作室和6个市级师徒工作间。依托企业和职业院校提供的相应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工作场地、设备和设施,积极发挥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突出、较强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领军人物的师带徒、技能传承、技能研发、交流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带动就业、创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对企业新招用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转岗人员进行培养,注册非全日制学籍,培养1-2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学徒期间企业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给予企业不低于每人每年4000补贴。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考察委员提出的湿地生态修复保护、荒漠化土地治理等项目,条件成熟情况下,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开发科研实验室,发掘、储备相关人才。为我市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做长足努力。
  三、关于“建立奖励机制”工作落实情况
  (一)协调市编制委员会每年从市编制库中拿出10%的预留空余编制专门用于招聘我市发展中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白城户籍“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聘期间,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985”、“211”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经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聘用单位联合考核并通过体检、考察后直接聘用到招聘岗位工作;限定为白城户籍的“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聘岗位免笔试。
  (二)建立全市人才档案,施行人才实时管理制度,向即时在岗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人才证书》,其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凭《人才证书》可突破学区限制自由择校。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白城户籍的“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已婚且其家属在编在岗的,由其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对口部门和单位为人才家属办理随迁随调;其家属不在编的,由当地政府或用人单位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妥善安排其就业,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三)列入全市人才档案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请项目立项、科研经费、政府项目补贴等时享受优先权。建立市级人才论坛和专家工作市,聘请国家、省级各类专家来白进行讲座交流。鼓励市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国家、省级专家主持的项目,需要脱产的,在脱产参与项目期间由各级财政全额支付工资。鼓励列入全市人才档案的专业技术人才向更高层次学历深造。在岗工作且取得上一层次在职学历的,一次性予以一定数额额现金奖励;需要脱产的,在与市政府签订毕业后返岗工作一定年限以上协议后,保留其单位编制、职称和职务,且在脱产学习期间全额支付工资,报销在校期间学费,取得上一层次学历后,按照对应职称级别兑现工资待遇,并在职称申报、评审中享受优先权。
  (四)博士研究生、“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聘用到岗位后,按照专业技术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兑现工资待遇,不执行见习期工资。在取得相应职称后,可在单位无空岗的情况下特设岗位直接聘用。兑现“长期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贡献突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且取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的,已评未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特设岗位,聘用到相应岗位工作。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凡取得国家级科技进步成果奖、长白山学者、省特级教师、省拔尖创新人才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及相当于上述层次或更高层次荣誉的,均列入全市人才档案。
  四、关于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工作落实情况。
  落实白政发〔2017〕9号文件,落实现有政策、奖励,按照省委、省政府“人才18条”政策,出台《白城市引进人才政策》文件,并设立“英才榜”,将优秀人才张榜公示,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才开发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感谢您对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