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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6961111112/2023-07962
分  类: 就业创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标      题: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人社函〔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索引号: 112208006961111112/2023-07962 分  类: 就业创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标  题: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人社函〔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人社函〔2023〕1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将《白城市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乡村振兴和创业创新方面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引归雁筑巢”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及“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程提质提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坚持省、市、县三级基地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牢牢把握助力乡村振兴、助力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助力区域品牌特色发展的“三个助力 ”建设方向。坚持扶持和服务两手抓,促进基地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承载创业带动就业能力较强的省、市、县三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带动创业,吸纳就业,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年内计划建设县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12个,市级基地4个,并结合实际积极争创省级基地,形成三级基地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调研。2023年内,各地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广泛开展基地建设调研工作,全面摸清域内基地发展现状、带动情况、需求状况、行业布局、地域分布等底数,按照“三个助力”基地建设方向要求,可根据区域农业农村发展特点自拟调研题目,对基地建设的基本情况、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分析研判,对全市基地建设提出意见建议。要通过调研找到解决基地建设难点、堵点问题的方法和思路。7月底前,各地要形成调研报告,市局将收集整理部分县(市、区)调研材料推荐至省局。
  (二)推进规范化建设。时间安排在10月底前。各地要建立基地档案,包括政策文件(汇编)、评审方案、申报评审材料、命名文件、资金管理等相关材料,与基地签订服务卡片;返乡入乡创业基地牌匾要摆放(悬挂)到合适位置。基地内应设置党建宣传栏等党建标识。省厅将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模版,指导各地制定申报指南、评审方案等文件资料,提升三级基地评审质量。
  (三)健全完善培育库。时间安排为7月底前,按照新开发的基地申报评审模块和资金管理模块,实现三级基地网上申报受理和补助资金的动态管理。各县(市、区)要做好申报单位信息录入的指导工作,未入库填报相关信息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三级基地评审命名。各地要指导督促基地做好培育库信息维护,通过基地电子地图加强基地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四)强化资金管理。时间安排为全年。今年要重点做好绩效和结项等资金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对域内本级和上级基地设立项目资金管理档案,保存指标文件、资金拨付申请、拨付凭证、支出凭证(发票)、结项报告等文件资料。要按照市就业局在《2021-2022年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返乡入乡创业基地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指导基地按照相关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持续提升带动创业和吸纳就业能力。省市县三级基地补助资金到位情况(指资金拨付到企业帐户)将纳入年度就业创业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五)规范基地评审。县、市两级基地分别在8月底和10月底前完成评审认定工作。各地要按照时间安排完成本级基地评审命名。从2023年开始,县级基地评审认定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可参照省、市基地评审认定流程,制定评审方案,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资金支出范围、评审流程、评审办法等内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等(相关文件模板下载信箱:bcsjyfwj@163.com,对符合“三个助力”建设方向的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支持。2023年度市县两级基地申报材料(含相关凭证)需上传培育库打印生成。要严格执行先入库、后评审程序。省里将对市(州)级、市(州)局将对县级基地评审进行现场抽查。
  2023年度,省级基地评审不设指标任务,市级调整了基地建设指导标准。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定评审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逐级择优推荐,确保完成全年基地创建指标任务。
  (六)提升服务质量。时间安排为全年。开展以“三送”为主要内容的基地服务,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指导专家培训活动。同时,结合“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活动落实包保责任,发挥人社部门政策优势在人才引进、技能培训、招聘员工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抓住创业专项活动、成果展示等时机为基地搭建平台。围绕基地生产销售环节,创新开展直播带岗、直播代货等内容服务活动。探索引导行业协会(联盟)等社会资源开展基地服务的新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站位。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对解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缓解人口流失,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自觉树立推进基地建设就是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地就是服务经济建设的思想意识。要把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基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把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纳入全年工作任务目标,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专题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利用网站、报刊、短视频平台、微信等各类新闻媒体和期刊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宣传返乡创业政策,发挥创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返乡创业人员宣讲创业故事,大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附件:市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标准
  
市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标准
 
  市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人员在乡镇地域(包括坐落在乡镇地域的县域开发区)内创办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形成一定规模,带动一定数量人员入驻创业或吸纳一定数量劳动力就业。
  申请市级返乡创业基地参考条件
  (一)基地建设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建设、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
  (二)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运营2年以上,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电、路等配套齐全,能够为创业人员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四)传统经济作物种植类基地需经营土地面积300亩以上;果蔬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类基地需经营土地面积30亩以上;加工流通类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休闲旅游等地域特色产业类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对养殖业、电子商务等其他类别的经营面积不做硬性要求。
  (五)在申请日之前1年内,累计带动创业户40户以上,或累计带动创业人员和吸纳就业人员80人以上。
  (六)吸纳就业人员每人每年劳动报酬不低于4000元。
  (七)能够有效保障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建立用工台账和工资发放台账,按时发放劳动报酬。
  (八)已认定为县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
  以上条件为参考条件,2023年市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评审认定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