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综合评价方案
白住建发〔2024〕45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全国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消防审验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运行,切实解决“审批难、执法随意、消防行业垄断和权力寻租”等社会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确保审验业务“接得住”、质量标准“把得严”、消防安全“管得好”,进一步打击违法行为,规范行业秩序,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吉建消〔2024〕1号)的精神,制定《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综合评价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建设主管部门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情况。重点是加强机构建设、开展宣传培训、落实信息公开、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廉政防线等情况。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情况。重点是2019年以来住建部门办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档案归档情况和消防设计核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情况。
(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各方主体履行消防设计、施工等责任情况。重点对2019年以来经住建部门消防审验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从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图审质量、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查验质量进行综合复核。
二、时间安排
此次综合评价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5月底前)。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2024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综合评价评分细则》(附件1)相关内容全面开展自查,确保承接消防审验工作以来的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文件、竣工图纸、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资料档案自检全覆盖,并对大型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新业态经营性场所等建设项目消防审验工作进行复检。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建立问题清单、执法清单、整改清单、处罚处理清单等四项清单。
第二阶段:初评阶段(5月至6月底)。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所有县(市)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开展消防设计质量和验收质量抽查工作,确定县(市)考核成绩。
第三阶段:省级综合评价阶段(6月至10月底)。省厅采取“干部+专家”的模式,成立1个综合评价工作组,抽查每个地级市市本级及1个县(市)自查整改情况,并结合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质量核查,同步开展现场评定实操培训。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底)。总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综合评价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消防审验管理水平。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评价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审验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自查和整改,确保真正查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二)坚持跟踪问效。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综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实施闭环管理,落实销号制度,坚持做到隐患不除不销号。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积极提升主管部门审验能力,切实帮助项目解决问题。
(三)严守工作纪律。市综合评价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廉洁自律充分运用座谈交流、现场提问、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综合评价工作,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真实问题。
请各县(市)于6月10日、11月10日前分别汇总本地检查情况,报送《2024年度()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综合评价情况统计表》(附件2);6月1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1月10日前报送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联系人:李函阳;联系电话:0436-3234387
附件:1.2024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综合评价评分细则
2.2024年度()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综合评价情况统计表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