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白城市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实施方案
白住建发〔2024〕55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白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局、建城项目公司、吉林鼎源公共资源管理公司、三达水务公司、京科热力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各石油液化气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白城市内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实现科学、高效、有序、有力的应对洪涝灾害,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城市安全度过雨季,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组织保障、安全度汛为目标。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洪涝灾害的发生。确保城市道路低洼处、立交桥、公园广场、涵洞、泵站等安全运行;确保供水、供热、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度汛;确保建筑工地有深基坑作业的做好防洪排涝工作,做到“有效预警、提前防范、及时处置”,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白城地区。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把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常态与非常态的统一,从减少洪涝灾害损失向减轻洪涝灾害风险转变。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防洪排涝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工作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洪排涝工作,政府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防洪排涝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防洪排涝工作。
(三)科学应对、高效联动。采取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统一指挥等措施,密切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间的联系,发挥体制和行业、专业优势,形成合力,建成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四、组织体系及职责
白城市本级防洪排涝领导小组设置在市住建局,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全市防洪排涝工作职责。市住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部门(单位、科室)主要领导(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成员。组长作为防洪排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洪排涝工作的指挥工作;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区域的防洪排涝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负责防洪排涝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确保防洪排涝工作万无一失。下设办公室在局城建科和运维公司,由韦艳军同志负责,主要做好防洪排涝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防洪排涝单位要成立抢险队,物资配备齐全,值班车辆随时待命,确保出现险情后,抢险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工作。
职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洪排涝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防洪排涝工作部署,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落实;编制全市防洪排涝包保工作台账,制定完善全市防洪排涝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防洪排涝督察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排涝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负责宣传演练、防洪排涝信息发布和工作总结;负责指导城市易涝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排水设施及桥梁维护等工作,指导落实城市排水排涝应急处置措施;指导协调灾区城市应急供水、供气以及抢险工作;组织危房、施工现场、城市内涝点等隐患排查和整治;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污水处理等工作;承办市防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县(市)区设立本级政府防洪排涝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辖区内的防洪排涝工作及应急预案,并将雨情、水情、汛情上报市防洪排涝领导小组。
五、汛期防范及应急处置
(一)城市内涝防范及应急处置
1.对城市现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重点对城区内的暗渠、排水管网、雨水井、排水泵站进行的排查,并及时做好清淤、疏浚和维修工作。加强聚宾苑等泵站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出现故障及时处理,强降水时开启泵站要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宿,确保各街路积水最快排空。
2.加强对城市重点路段、区域的防范和应急工作,重点做好红旗街立交桥下、洮北区住建局门前、铁一中门前、火车站西侧地下道等低洼地区的排涝工作,备足指示牌,防护栏杆。在险情发生时,打开雨水井盖,在每个雨水井盖打开时必须有专人看护。
3.加强路灯线路的防水、防潮保护,防止发生漏电、短路,而造成停电现象发生,确保夜间照明率。同时根据路灯设备分布特点和安全运行要求,对低洼地区的箱变、配电柜、检查井,电杆和柱上变压器、架空线路等内容进行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住建局,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城市运维公司、建城项目公司
(二)城市供水防范及应急处置
要加强水源水质情况监测,对重要输水管线和加压泵站进行加固和维修,重点是供水管网的保护及抢修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供水管线安全畅通。二水厂、三水厂地势较低的生产车间做好防倒灌措施,各供水设施、库房、泵房、配电室等备好抢险物资,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来水公司、吉林鼎源公共资源管理公司
(三)城市污水处理厂防范及应急处置
汛期加强值班值宿,遇强降雨时要最大限度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减轻城市排水管网运行压力。做到污水处理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不出现超标排放现象,保证运行系统处于可控状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三达水务公司
(四)城市供热防范及应急处置
做好换热站、配电室、变电所及地下构筑物的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组建应急队伍,备好防洪排涝物资。
责任单位:市供热燃气管理中心、中兴热力有限公司、京科热力公司
(五)城市燃气防范及应急处置
重点是供气管网设施排查工作,各场区、罐区、仓库做好安全检查,确保排水畅通,检查各用电线路,消除安全隐患,尤其加强大型商城内燃气管道的安全巡查,确保能够及时排除故障。
责任单位:市供热燃气管理中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各石油液化气公司
(六)建筑工地防范及应急处置
要加强对在建工地防洪排涝工作的指导、监督。根据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临时设施以及其它工程、设施、设备的排查,全面加强建筑工地防洪排涝安全管理,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1.加强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在建或停建未回填的深基坑(高边坡)项目以及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重点检查以上工程的施工质量,边坡或护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坑周边堆载情况,排水措施等。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并进一步强化对这类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时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内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卸料平台,特别是加强对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拉结点、剪刀撑的检查,确保脚手架安全。
3.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重点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附墙、拉结点、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暴雨时,一律停止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保证大型机械设备安全。
4.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排查高处作业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地“三宝”使用情况和临边洞口的防护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立即予以整改。遇暴雨天,一律禁止进行攀登、悬空露天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5.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排查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好修缮加固工作,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对建筑工地出现内涝的,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加强工地应急处置准备管理。做好建筑工地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储备应急物资、检查应急设备,组织应急队伍,要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稳固安全,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建管科、各区住建局,质监站、房屋安全监察支队
(七)城市危房防范及应急处置
重点排查建设年代较长、建在低洼地段等危险区域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不适宜居住的危险房屋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确保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房产科、各区住建局
六、应急响应
根据内涝灾害发生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应急响应级别从低到高按蓝、黄、橙、红确定四个级别。蓝色应急响应条件为12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 黄色应急响应条件为6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橙色应急响应条件为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红色应急响应条件为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mm。
(一)蓝色应急响应。启动蓝色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
2.关注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3.应急队伍一半人员到达各自的分担区,进行处置。
(二)黄色应急响应。启动黄色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指挥到位。各副组长到达指挥岗位负责指挥工作。
2.防汛应急队伍全体人员迅速到位,防汛应急机械全部到位,最迟不超过30分钟。
3.现场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橙色应急响应。启动橙色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指挥到位。组长到达指挥岗位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防汛应急队伍全体人员迅速到位,防汛应急机械全部到位,最迟不超过30分钟。
3.研究部署。组长主持分析灾情,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
4.封闭重点路段和区域。
5.通知各区对各小区入口做好防汛工作,堆放沙袋等防汛设施。
6.信息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整理信息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对已经出现的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随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动态。
(四)红色应急响应。在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大面积瘫痪、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件时,启动红色应急响应:
1.指挥到位。组长、副组长到达指挥岗位,统一领导指挥全局抢险救灾工作。
2.防汛应急队伍全体人员迅速到位,防汛应急机械全部到位,最迟不超过30分钟。
3.会商报告。组长主持分析灾情,做出决策部署,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
4.下达命令。领导小组按照本预案,下达防洪命令。
5.封闭重点路段、区域。
6.通知各区对各小区入口做好防汛工作,堆放沙袋等防汛设施。
7.进驻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8.市住建局与其他单位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9.信息报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整理信息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对已经出现的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随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动态。必要时,由局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给予支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洪排涝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负责人对防洪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层层落实防洪排涝抢险工作责任。
2.加强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加强防洪排涝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保证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要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全面做好防洪排涝前的检查,落实好防洪排涝抢险队伍、物资和应急措施,切实做好防大汛、排大涝、抢大险的各项准备,确保城区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成立抢险队,储备各种抢险车辆,发电机、水泵、沙袋等救援物资。各抢险队根据工作性质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特殊抢险物资,如救生衣、帐篷等。确保出现险情后,抢险队及时到达现场并开展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本单位应急防洪排涝预案,充实抢险队伍,做好物资储备及应急演练等工作。
附件:白城市城市防洪排涝任务分工表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