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的通知
白住建发〔2024〕91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白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相关科室(部门):
为深刻汲取“11.18白城滑冰馆”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不断夯实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根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紧扣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提高全市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业务知识、应急能力及工作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既有房屋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大跨度结构场所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自建房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负责房屋建筑安全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全市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全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市政运维、管廊管理、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一)结合《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大跨度结构排查技术指南》培训房屋建筑分类、隐患排查方式方法、建筑安全级别鉴定及隐患问题整治整改措施等房屋安全有关内容。
(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燃气基础知识、安全检查要点、常见安全隐患、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燃气安全内容。
(三)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管理理论与方法、事故案例分析与应急管理等内容。
四、授课教师
(一)吉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勇。
(二)燃气安全专家高级工程师单瀛。
(三)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苏占刚。
五、时间安排
(一)12月6日 上午8:30—11:30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既有房屋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大跨度结构场所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自建房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负责房屋建筑安全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12月6日 下午14:00—17:00
全市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12月7日 上午8:30—11:30
全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市政运维、管廊管理、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及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培训地点
洮北区公共就业服务实训基地(白城市洮北区珠海北街1456号)。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相关行管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通知并组织好本地、本领域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务必保证参培人员范围。
(二)培训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会场,要自觉维护会场纪律,期间手机应调为静音状态。
(三)培训期间,所有学员要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八、相关费用
学员培训费用由市住建局统一承担,白城市区以外参训学员差旅费由各自单位承担。
九、报名须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相关行管科室(部门)要组织本地本行业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各参训学员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并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个小时到培训地点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市住建局联系人:于琪,电话:13904361360,邮箱:bcanquanke@163.com;
实训基地联系人:曹阳,电话:15526683319。
附件:白城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报名表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