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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2113G/2025-03460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30日
标      题: 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白住建议字〔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2113G/2025-03460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30日
标  题: 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白住建议字〔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白住建议字〔2025〕1号

宋吉英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市区公共停车位及小区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012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兴起,电动汽车成为百姓出行交通工具的第一选择。新能源汽车的大量增加,给车主充电问题带来巨大困扰。面临充电需求量加大,车多桩少、充电难等系列问题。因此,我们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增设充电设施设备

  新建项目统一规划,将安装建设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纳入规划、设计,包括立项、审批、申报等,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置比例。在新建小区规划审批时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二、加快已建成小区充电设施设备建设

  要求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电信、移动、联通等专业公司加快小区充电设施设备建设,对已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摸清底数,分步实施,分批增建,改建电动汽车充电桩,在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小区闲置自行车棚、空置房、广场等建设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业主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三、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我市自2020年开始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在今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将安装建设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纳入改造方案,包括立项、审批、申报等,依据被改造小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置比例。同时,鼓励引导电信、移动、联通等第三方专业公司按照规范要求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选址进行服务指导、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器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安装充电设施。

  四、加强公共停车位建设,满足市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近几年,我局在阳光广场建设了公共充电桩,为解决市民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我市新能源汽车增加速度还远远不够,供不应求的现象严重。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协调交通、电力等相关部门合理规划,统筹协调在全市范围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备,满足全市人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宋吉英代表,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陈赫,18504366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