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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2113G/2025-06029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标      题: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住建发〔2025〕8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2113G/2025-06029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标  题: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住建发〔2025〕8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的通知

白住建发〔2025〕80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白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相关科室(部门):

  为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密围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升全市住建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业务知识水平、应急处置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对象

  (一)全市住建部门既有房屋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大跨度结构场所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自建房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负责房屋建筑安全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全市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三)全市住建部门城镇燃气、施工安全、市场行为、质量监督、城市建设、消防审验负责监管的干部;全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市政运维、管廊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

  (四)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房屋安全相关内容:结合《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大跨度结构排查技术指南》和《吉林省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与鉴定技术导则》,深入讲解房屋建筑分类、隐患排查方法、建筑安全级别鉴定以及隐患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等。

  (二)燃气安全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培训燃气基础知识、安全检查要点、常见安全隐患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管理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详细解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管理理论与方法、事故案例分析以及应急管理等知识。

  四、授课教师

  (一)吉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勇。

  (二)吉林市东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张艺蓝。

  (三)白城师范学院管理与法学学院教授孙东旭。

  (四)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苏占刚。

  五、时间安排

  (一)12月2日 上午8:30—11:30

  全市住建部门既有房屋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大跨度结构场所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自建房安全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负责房屋建筑安全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12月2日 下午14:00—17:00

  全市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三)12月3日 上午8:30—11:30

  全市住建部门城镇燃气、施工安全、市场行为、质量监督、城市建设、消防审验负责监管的干部;全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市政运维、管廊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

  (四)12月3日 下午14:00—17:00

  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培训地点

  洮北区公共就业服务实训基地(白城市洮北区珠海北街1456号)。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相关行管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及时通知并精心组织本地、本领域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参培人员范围全覆盖。

  (二)培训期间,所有学员务必严格遵守培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会场,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三)全体学员要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相关规定,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四)各参训学员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并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培训地点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八、相关费用

  学员培训费用由市住建局统一承担,白城市区以外参训学员的差旅费由各自单位承担。

  市住建局联系人:王镛斯,电话:13904361360,邮箱:bcanquanke@163.com;

  实训基地联系人:曹阳,电话:15526683319。

  特此通知。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