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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7781/2025-02771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6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白农议字〔2025〕2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17781/2025-02771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6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白农议字〔2025〕2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6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白农议字〔2025〕26号
  您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无人机喷洒农药监管的建议》(第16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加强无人机“飞防”用药培训
  2025年2月24日,白城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了全市科学安全用药培训,会上讲解了《植保无人机喷施除草剂注意事项》,针对2024年白城市各地植保无人机喷施除草剂产生药害情况介绍,同时对药害产生原因,除草剂的使用方法,无人机喷施时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重要讲解。
  (二)加强无人机“飞防”风险防控
  在飞防过程中,督促操作者应始终保持对无人机的目视接触,避免其飞出视线范围。注意周围的环境和人群,避免发生碰撞或伤害他人。同时,要时刻关注无人机的电量和飞行状态,确保有足够的电量安全返航。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如使用一键返航功能或手动操控无人机返回。
  (三)加强无人机“飞防”监督管理
  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无人机监督管理,督促检查无人机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合法手续,进行正规“飞防”作业,对未取得操作证书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按照法律规定给与相应罚款。
  二、主要成效
  2024年全市植保无人飞机总防治面积1256.4万次,其中防治小麦病虫0.3万亩次,防治水稻病虫害590万亩次,防治玉米病虫害275.1万亩次,化学除草面积372万亩次,其它作物防治面积19万亩次。
  三、下步计划
  继续强化无人机“飞防”技术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植保无人机机手全面掌握技术,避免药害情况发生。同时对2025年各地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控,植保无人机使用方法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加强农用无人机监督管理,督促各地做好备案手续。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