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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水利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宣传、党管网络,积极运用新媒体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切实增强运用新媒体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透明度。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运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市水利局政务新媒体的建设运用,形成以“指尖白城”“爱看白城”“白城发布”为龙头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发挥集群效应、放大正面声音,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发布内容策划

  发布政务信息。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务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加强政策解读策划。注重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等通过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注重运用数字解析、图表图解等易读易懂、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影响力。

  3、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

  规范信息发布范围: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

  (2)各地各部门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程实施和进展情况;

  (3)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

  (4)引起网民高度关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热点、难点问题;

  (5)对不实报道、不良言论的回应和澄清;

  (6)需要处理和回复的网民投诉、咨询、求助、意见和建议;

  (7)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有关工作和重要事项;

  (8)涉及群众生活的公众信息;

  (9)需要发布、回复或者转发的其他事项。

  4、信息发布应遵守《网络安全法》《保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严禁发布以下信息:

  (1)违反宪法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9)未经确认的敏感类新闻;

  (10)未经决议的行政管理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除外);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其他需要明确的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工作,与全局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与宣传部门和互联网信息中心沟通,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和运行维护技巧。

  

  

  

  

  

  

  白城市水利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