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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696113782W/2023-08044
分  类: 行业安全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标      题: 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工信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工信字〔2023〕4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索引号: 11220800696113782W/2023-08044 分  类: 行业安全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标  题: 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工信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工信字〔2023〕4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工信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白工信字〔2023〕40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开区经合局、工业园区经发局: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吉工信安全〔2023〕215号)文件要求,在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基础上,根据全市工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措施。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6日

  贯彻落实《省工信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工作措施

    为强化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参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结合全市工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措施。

    二、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在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基础上,必须严格落实“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要求,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坚决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切实增强做好隐患排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情形的,要会同司法机关依法启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认真研究职责分工,厘清边界,明确责任,对属地管理的企业要细化到具体人,且要有单一性;对重点企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带头进行包保。按职责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及其他行业监管部门的,要及时移送,并形成记录备查,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升管理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采取“干部+专家”模式,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进行检查,切实提高检查巡查督导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工作措施

    1、承担工信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坚持以安全发展理念统筹行业规划,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和要求。建立并实施跟踪调度、专题研究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督导考核。

    2、指导汽车、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食品、装备、医药、电子信息、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等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实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从源头治理上指导相关行业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筑牢本质安全基础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3、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进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督导属地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指导行业企业按照国家发布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条件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按照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开展行业企业标准规范条件的受理、审核、复核、现场查验等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的现场抽查。

    4、将安全技术改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支持范围,更好地引导投资方向,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及装备,降低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5、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广泛应用,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现有的生产体系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6、发挥市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向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化工园区的认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指导有条件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和新建化工园区加快建设。

    7、配合上级工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8、加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机制

    1.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局党组会,适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研判分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2.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按照省工信厅工作部署,立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指导、督促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对涉及本质安全的问题,及时指导督促行业领域进行整改;对涉及行政执法的问题,及时移交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处置。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依托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深度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效。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划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