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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307913058T/2022-01609
分  类: 疫情防控 ;  通告
发文机关: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5日
标      题: 关于白城市主城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6日
索引号: 11220800307913058T/2022-01609 分  类: 疫情防控 ;  通告
发文机关: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5日
标  题: 关于白城市主城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6日

  关于白城市主城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自5月3日以来,我市主城区连续开展了两轮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疫情防控要求,本着规范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5月16日0时起,调整主城区静态管理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小区管理措施

  1.各小区继续实行“一口进出”,其他出入口围挡设施暂不拆除,便于开展7天一轮的核酸检测(采样方式如作调整,另行通告)。

  2.小区居民和私家车可自由出行。

  二、调整交通管理措施

  1.全面恢复公交线路运行,出租车取消单双号限行。

  2.有序恢复客运班线。

  三、有序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1.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取消弹性办公,恢复正常办公秩序。

  2.继续暂缓开放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空间相对密闭的个别场所(详见附件),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其他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均可到行业主管部门或社区,履行“申请+报备+承诺”程序,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对外开放。

  3.所有恢复经营的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码通行、错峰限流、消毒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餐饮堂食服务、电影院、台球厅、酒吧、足疗、按摩、洗浴场所(休息大厅暂缓使用)等营业场所按50%限流,其他室内场所按每人6平方米限流。药店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必须做到实名登记。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异常情况要做好登记、及时报告。

  四、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增强风险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出门、不聚集,特别是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地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主动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途中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从严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

  1.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市场主体和经营场所,责令停业整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隔离期间费用自理。以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惩处,依法追责。

  2.对不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居民,将其“吉祥码”赋“黄码”,并按规定限制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责令补采,按市场价格收取核酸检测费用;对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防疫义务、主动配合防疫工作,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齐抓共管、群防群控,坚决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附件:主城区继续暂缓开放的场所清单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