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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764557925A/2019-13343
分  类: 机构职责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城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01日
标      题: 白城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1日
索引号: 11220800764557925A/2019-13343 分  类: 机构职责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城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01日
标  题: 白城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1日

白城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白城市委办公室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白办字〔2019〕47号),设立白城市应急管理局,为正处级,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白城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2021年11月,根据中共白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白城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更名》的通知(白委编字〔2021〕31号),决定将白城市应急管理局加挂的白城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更名为白城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地方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协调国家、省和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级划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

  决定;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指挥森林和草原火灾的初期处置和火场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本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指导科)、安全生产协调指导科(科技和信息化科)、政策法规科(调查评在和统计科、教育训练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设政治部。

  负责人姓名:丁景伦

  通讯地址:白城市长庆北街2-2号

  邮政编码:137000

  联系电话:0436-3225450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白城市应急管理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