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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

“白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

 

  为加强“白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使用“白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外进行信息发布的所有单位及个人。

  二、“白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主要公开发布以下内容:全市教育系统的非涉密文件、政策、通知、公告等政务公开信息。由市教育局各科室、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召开的会议、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等相关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三、“白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由市教育局办公室统筹管理,审核、审批,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技术支持、内容编辑和发布。

  四、拟发布的各类信息由拟稿人拟稿后须经相关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报送至市教育信息中心。

  五、市教育信息中心信息员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信息,对于市教育局各科室、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提供的各类信息,要逐篇阅读,认真筛选,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校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高效性。

  六、信息发布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每条信息发布前,要认真填写“信息公开审批登记表”,经审核人及审批人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发布。

  六、信息审核内容包括: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数据是否准确、有无错别字;是否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信息内容格式、质量、字数、图片是否符合要求等。信息出现安全问题的,要追究信息发布科室(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白城教育”微信公众号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