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会议部署,提高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市直属学校和属地高校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措施,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各校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三、组织机构
白城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 孙永德 白城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 刘洪来 白城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平 白城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陈 权 白城师范学院院长
高 勇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杨天茁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胡 德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白城分校党委书记
王延中 白城市教育学院纪检书记
于丽娟 吉林省畜牧业学校校长
韩艳秋 洮北区教育局局长
宋 军 镇赉县教育局局长
王 晔 洮南市教育局局长
颜景茂 通榆县教育局局长
冯国春 大安市教育局局长
艾光洁 白城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张金喜 白城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
刘维佳 白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许为民 白城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牟彦江 白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李大庆 白城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霍晓艳 白城市民办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吴树山 白城市第一中学校长
徐桂华 白城市第一职业高中党委书记
王红枫 白城市实验高级中学副校长
崔 达 白城市第四中学校长
陈明荣 白城市第十四中学校长
周昌槐 白城毓才实验学校校长
丁 伟 白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王 莹 白城市实验幼儿园园长
张 鹏 白城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赵劲松 白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主任
孙忠锋 白城市育人学校校长
高 波 白城市行知中学校长
李贵良 白城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宋学利 白城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文波 白城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防治责任制;
3.出现疫情时,负责指挥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疫情控制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协调各组工作,及时汇总有关疫情信息。负责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及高校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向省、市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责任人:白城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李贵良,联系电话:13843688018
具体工作联系人:宋学利,联系电话:18643681169
2.宣传工作组
工作职责:指导各地、各校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负责白城所辖5个县(市、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收集、汇总,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责任人: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许为民,联系电话:13843609292
3.综合协调组
工作职责:疫情出现后,负责联系、报告属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疾控中心。负责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各种疫情防控物资。
责任人:白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维佳,联系电话:13904368197
4.学校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本学校的环境卫生、防疫消杀、防疫物资准备(口罩、温度计、消毒物资等)、疫情防控等工作。
责任人:各地、各校负责人
5.社会办学管理工作组
工作职责:组织对民办园、补习班等社会办学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确保社会办学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人:白城市民办教育指导中心主任霍晓艳,联系电话:18004366475
6.信息发布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的整理、发布与报送。
责任人:白城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李大庆,联系电话:13689771177
7.后勤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统计。
责任人:白城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杨文波,联系电话: 18943783666
8.督导检查组:
工作职责:督导检查各学校疫情防控准备情况,评估各校是否具备开学条件。督导检查组由职教科、基教科负责人组成。
责任人:白城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艾光洁,联系电话:13504367786
各地、各校要建立相应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防控宣传
各地、各校要利用学校办公平台、班级微信群、短信等有效传播工具,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和防范手段,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二)开展疫情防控
1.学校发现疑似病例时,采取果断措施,对疑似人员实施校内定点隔离。2小时内向属地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疾控中心报告,到指定医院就诊。
2.对发病人员活动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进行全面彻底地消杀,切断病菌的传播渠道,消灭传染源。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告
各地、各校要建立相关的疫情报告制度。发生疫情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如有缓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发生,市教育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四)改善环境卫生
春季开学前,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卫生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滋生环境,对教室、寝室、卫生间、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确保校园卫生清洁到位,无死角。
(五)保障物资储备
各地、各校要对防控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等应急物资进行充足储备(防护服装、体温计、口罩和消毒液),保障校园防疫工作落实。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436-3212007
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0436-3506670
白城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436-3606110
洮北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436-3211336
白城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