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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858L/2023-04568
分  类: 市内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教文字〔2023〕4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3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1858L/2023-04568 分  类: 市内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教文字〔2023〕4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3日
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
关于规范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白教文字〔2023〕4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每年4月底,各县(市、区)教育局协调本地残联,将所有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及相关信息与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名单进行比对,形成新的花名册。5月末,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级残疾人教育专家评估委员会,依据有关标准对新的花名册中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等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建立台账。 
  2.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要遴选责任心强、富有爱心、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承担送教工作,要保证课时量。每周至少送教1次,每次至少3课时。并为送教学生建立学籍和档案(每次送教都要填写《吉林省义务教育送教上门工作记录表》)。
  3.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协调本地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
  2.吉林省义务教育送教上门工作记录表


白城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1.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doc
2.吉林省义务教育送教上门工作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