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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858L/2023-04875
分  类: 市内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标      题: 白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教文字〔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1858L/2023-04875 分  类: 市内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标  题: 白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教文字〔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白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落实现代职业教育
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教文字〔2023〕5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职业院校(含白城职院):
  现将《关于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


白城市教育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精神,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
  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设1个市域产教联合体。
  由政府(或园区)牵头组织申报,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创建及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
  (二)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设1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由龙头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三)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到2025年,全市建设不少于3个学校实践中心、1个公共实践中心和2个企业实践中心。
  学校实践中心(学校牵头申报),每所职业院校至少推荐1个;公共实践中心(县市、区政府或政府组成部门牵头申报),对接区域支柱产业,各县(市、区)至少推荐1个公共实践中心;企业实践中心(企业牵头申报),在市域产教联合体内,至少建设2个企业实践中心。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的实践中心进行遴选,择优立项为市级项目。
  时间安排:2023年9月26日完成市级项目申报,10月8日前完成省级项目推荐和平台填报;2024年以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平台填报;绩效数据采集,2023年起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
  (四)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到2025年,全市建设2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
  推荐范围:各职业院校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推荐,市教育局择优向省进行推荐。
  时间安排:2023年项目申报、省级项目推荐已结束,2024年项目申报、省级项目推荐时间另行通知;2024年起每年6月30日完成平台填报;绩效数据采集,2023年起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
  (五)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各地各校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
  推荐范围:第一批入选和第二批已推荐的数字校园试点学校,对接“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且已开始数据上报,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持续提供优质数字化资源。
  时间安排:2023年项目申报、省级项目推荐已结束,2024年项目申报、省级项目推荐时间另行通知;2024年起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平台填报;绩效数据采集,2023年起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
  (六)建设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到2025年,全市建设2个以上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推荐范围:每所职业院校推荐1个,市教育局择优立项为市级项目,并积极进行省级项目推荐。
  时间安排:2023年市级项目申报、省级项目推荐已结束,2024年市级项目申报、省级项目推荐时间另行通知;2024年以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平台填报;绩效数据采集,2023年起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
  (七)开展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建设
  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设2门省级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
  推荐范围:申报课程须为专业核心课程。在线核心课程,已入选的省级、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线下核心课程,支持学校积极申报线下实践类课程,每所职业院校推荐1门,市教育局择优向省推荐。
  时间安排:2023年9月7日完成项目申报,9月12日前完成省级项目推荐和平台填报,省级认定2023年9月13日—10月23日。
  (八)开展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建设
  推荐范围:推荐教材应为“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名单范围内教材,名单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9号)附件1和《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奖励的决定》(国教材〔2021〕6号)附件2中职、高职类。省级规划教材遴选工作另行通知。
  时间安排:2023年9月7日完成项目申报,9月12日前完成省级项目推荐和平台填报,省级认定2023年9月13日—10月23日。
  (九)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
  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设2个典型生产实践项目。
  推荐范围:项目内容立足校企协同育人,引入企业真实课题和项目,校企共同开发实施实践项目,促进学生在真实职业环境中学习应用知识、技术和技能,项目建设可与现代学徒制实施和现场工程师培养项目相结合。每所职业院校推荐1项,市教育局择优立项为市级项目,并积极进行省级项目推荐。
  时间安排:2023年9月7日完成市级项目申报,9月12日前完成省级项目推荐和平台填报,省级认定2023年9月13日—10月23日。
  (十)开展具有国际影响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
  推荐范围:项目要求由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机构牵头制定,体现产教融合特征,突出校企联合开发,经过国(境)外一定周期的实际应用,能够引领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质量、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项目不设推荐限额。
  时间安排:2023年9月7日完成项目申报,9月12日前完成省级项目推荐和平台填报,省级认定2023年9月13日—10月23日。
  (十一)建设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推荐范围:坚持“教随产出、产教同行”,立足学校骨干(特色)专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有组织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境外办学项目、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外应用技术大学,培养一批适应国际化教学需要的职教师资,培养一批服务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
  时间安排:待教育部公布建设指南后另行通知。
  其中前十项重点任务建设指南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j.chinaafse.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予以公布。
  二、推进机制
  (一)自主建设
  各地各校积极承接重点任务,根据建设指南要求,自主开展建设,接受监督调度。
  (二)统筹推进
  我市将分年度、分类别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建设,构建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级项目建设管理体系。
  校级项目培育,各校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统筹制定重点任务建设方案,立足学校发展实际,广泛开展校级项目培育,并按照市、省具体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和建设准备。
  市级项目立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发改、财政、工信、教育、行业、企业、院校等多部门协同的管理建设体系,同步启动市级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并做好省级项目推荐工作。
  省级项目认定,由省教育厅协同相关部门在校级项目申报、市级项目推荐基础上,分类组织专家认定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建设项目,并予以省级认定和支持。省级建设项目可在推荐限额内,可分年度(2023-2025年)进行申报。
  国家级项目推荐,按照教育部分配限额,在省级项目库中择优推荐。
  (三)考核激励
  各地各校重点任务建设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定期采集绩效数据,每年通报工作进展。各地各校重点任务建设情况将作为支持高职“双高计划”建设、中职“双优计划”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和新一轮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布局的重要依据。
  三、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1.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采取“建设单位推荐、省级审核、国家认定”三级管理模式,注册单位均为参与省级项目推荐单位,填报信息应为省级项目推荐信息。暂未开通校级、市级项目管理权限。中职学校省级推荐项目,由市教育局根据限额通知立项学校进行平台填报。
  2.各建设单位参照《用户注册和登录操作说明》(附件1),及时登陆管理平台(网址:http://zj.chinaafse.cn/),进行单位注册登记。
  (二)材料报送
  2023年9月7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报送重点任务落实工作举措;每年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总结报告》;立项为省级、国家级的项目建设单位,每年12月1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建设项目绩效数据,撰写并上传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材料加盖教育局或学校公章,编辑PDF扫描版,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cszck@163.com。
  联系人:市教育局职成科田老师,电话:3212017。

  附件:
  1.用户注册和登录操作说明
  2.重点任务建设指南

1.用户注册和登录操作说明.doc
2.重点任务建设指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