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
市国动办报请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机关出台的重要文件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国动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
二、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科室在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市国动办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2.解读方案经所在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综合科。
3.由综合科根据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核后,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办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4.解读方案经审定后,科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办门户网站按流程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三、创新解读形式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等。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等进行政策解读,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
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五、健全解读机制
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机关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办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