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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MB1674496B/2020-09415
分  类: 行业扶贫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3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扶办发〔2020〕1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4日
索引号: 11220800MB1674496B/2020-09415 分  类: 行业扶贫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3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扶办发〔2020〕1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白扶办发〔2020〕15号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扶办、省扶贫办有关就业扶贫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贫困人口稳就业保收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举措,进一步完善就业扶贫基础工作,健全就业扶贫工作机制,促进贫困家庭稳就业、稳收入、稳脱贫。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车辆安排、用工信息对接等服务性工作,为推动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提供保障。进一步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临时岗、扶贫特岗,提高扶贫车间、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合作社稳定生产和带贫能力,努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加大跟踪监测和动态帮扶力度,全面落实全市存在返贫风险271人的政策保障,完成省下达的2592个扶贫特岗、620个临时公益岗指标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就业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础台账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就业扶贫相关情况统计调查,对辖区内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摸底,逐村逐户逐人进行,全面掌握贫困劳动力底数和就业状况。在此基础上,建立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扶贫特岗、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等实名制台账,基础数据务必精准,按月更新。涉及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 (市、区),要进一步掌握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单独建立就业创业工作台账,做好就业追踪服务,持续做好后续就业帮扶工作。市扶贫办将对各项统计数据实行月调度制度。

  (二)做好劳务输出服务

  1.做好输前服务。以 “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为主要内容,定期开展送岗下乡活动。加强就业指导,帮助贫困劳动力找准从业定位,推荐适合的工作岗位。开展线上“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和网络招聘月活动,开通热线电话,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专项活动。

  2.做好输中服务。以劳务输出人员为重点,加强行前教育,对零散外出务工人员,提醒做好疫情防护,谨慎前往疫情严重地区;对成批量、成规模外出务工或返城务工人员,主动与用工企业对接,协调当地交通运输、卫健部门,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安排专人负责,实行“点对点、一站式”服务。

  3.做好输后服务。以权益维护和稳定就业为主要工作内容,加强与输入地人社部门对接,定期回访务工企业,及时掌握我市务工人员就业状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防止大批量农民工返乡回流。

  (三)加大岗位开发和管理力度

  1.扶贫特岗。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扶贫特岗”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扶办〔2020〕4号)文件要求,以县为单位把面临返贫风险、省外就业、省内县外就业三部分贫困劳动力为重点,积极开发临时性“扶贫特岗”,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面临返贫风险以及暂时无法外出务工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按照省定指标2592个积极排查符合岗位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乡(镇)政府把关,由村委会与“扶贫特岗”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勤。要切实加大对扶贫特岗的监管力度,确保扶贫特岗工资同劳动岗位挂钩,坚决杜绝“吃空饷”“福利化”简单发钱补助等现象发生。

  2.临时公益岗。按照《关于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28号)文件要求,临时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按8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指导乡镇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 “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3.扶贫公益岗。按照白扶办发《关于做好光伏扶贫收益及公益岗位相关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2020年光伏收益,加大力度开发农村扶贫公益岗位,从公益岗需求情况和有意愿参加岗位人数两方面组织乡村基层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对全市919个行政村逐村开展排查,彻底摸清岗位设置及需求情况,做到应开发的都开发。

  (四)推动扶贫企业稳定运作

  推动全市252户扶贫龙头企业、451个带贫益贫合作社、32个扶贫车间稳定生产经营。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扶贫龙头企业,带贫合作社给予优先支持,激发各类带贫主体积极性,更好地就地就近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实现务工增收。鼓励具备条件的扶贫车间将订单向贫困户分散,提供生活设施设备,促进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采取分散订单、居家劳动的方式,将“农房变厂房”。

  (五)加强职业技能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

  扎实做好我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着力提升各部门致富带头人培育水平,切实发挥致富带头人引领带动作用。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培训意愿,协调当地培训机构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班次,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培训,做到愿培尽培。把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纳入技能提升行动,结合当地脱贫攻坚任务、扶贫产业布局和致富带头人项目实际,科学安排培训内容。

  (六)做好存在返贫风险人员兜底工作

  继续推进我市271名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的兜底工作,各县(市、区)应因人施策,逐户对应,“一对一”进行重点关注,采取挂图作战,靶向治疗,建立台账,实时掌握这部分人口就业及收入情况。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应纳尽纳,对于就业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优先安置扶贫特岗和临时公益岗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常态化下的就业扶贫工作,把就业扶贫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全力抓实抓好。按照市推进、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就业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调。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涉及就业扶贫工作的重大问题。各地要统筹谋划年度就业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好就业扶贫相关政策,防止贫困劳动力因失业返贫。各级扶贫部门要主动协调人社部门,了解掌握人社部门相关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定期比对核实相关数据,争取在主要数据指标方面保持一致。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及省市出台的就业扶贫政策措施,教育引导贫困劳动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转移就业的勇气和信心。要树立宣传先进典型,调动个人、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创造良好境。

  

  白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