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
白乡振〔2022〕1号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按照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吉乡振〔2022〕2号)要求,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补助。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资金来源。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的部署要求,精确瞄准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按照原有国定补助标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补助,补助资金可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每学期之初,各县(市、区)召开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部署一次雨露计划工作;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下发一次专项通知提出具体要求;每学期补助后,各县(市、区)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建立补助台账;各县(市、区)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和通报。
三、做好资金发放确认及政策宣传落地。在每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后,迅速组织所属村(屯)开展发放确认工作,告知补助对象款项名称及补助标准,并在确认书登记签字,乡村两级备案留存确认单。在有效应对疫情的前提下,组织各乡镇、村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微信、QQ、村广播“大喇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雨露计划政策知晓率。
四、扎实开展“雨露计划”排查工作。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确保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雨露计划”排查,不定期组织抽查(可以借鉴雨露计划排查“四步法”开展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保证排查范围够广、排查力度够大、排查结果够实,确保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彻底解决“雨露计划”因排查不精准造成的漏补、迟补、错补等问题。
五、做好相关材料汇总报送。一是格式统一。要严格按照省办台账格式进行报送,不得擅自精简格式,缺项漏项,要体现资金发放时间。二是数据准确。各学期发放资金数与补助人数相符合、数据逻辑关系清晰无误。三是材料齐全。包括会议通知、安排部署、会议纪要、补助台账、分学期统计表、汇总表、督查情况、总结报告等单独胶装成册,电子版与PDF扫描版本(加盖公章)同时报送。四是掌握好时间节点。各地动员部署、审核公示、发放确认、检查通报等工作掌握好工作进度,严格按照省乡村振兴局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到市乡村振兴局,由市级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田小雷 邮箱:jlbcfpb@163.com
座 机:0436-3566662 手机:13904365153
附件: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发放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