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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MB1674496B/2023-04648
分  类: 行业扶贫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乡振〔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索引号: 11220800MB1674496B/2023-04648 分  类: 行业扶贫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乡振〔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
白乡振〔2023〕11号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过渡期内,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精确瞄准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按照原有国定补助标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补助,补助资金可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中列支。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10日—8月20日。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具体牵头实施,下发专项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同级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全力配合,指导所属乡镇、村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前提下全力做好秋季学期补助工作。
  (二)审核公示:8月21日—10月31日。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以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社部学籍信息比对标识情况为依据,抢抓学生暑假返乡回家有利契机,联合对本地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初、高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逐一进行筛查,同步组织所属各乡镇、村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采取多种手段及时帮助学生取得就读证明,精准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确定后,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组织补助对象所在乡镇、村开展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发放录入:11月1日—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经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后协调财政部门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随即组织各乡镇、村建立补助工作台账,做好发放确认工作,相关补助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补助人数与录入人数相一致。
  (四)总结验收:11月6日—20日。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对秋季学期补助情况开展全方位查验,重点查看动员部署、工作推进、补助发放、台账建立、信息录入、发放确认等环节,做到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抽查全覆盖,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各县(市、区)雨露计划“四个一”工作情况(胶装成册)实行逐级报备,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于11月20日前向白城市乡村振兴局报送。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强化责任落实,及早动员部署,严格执行国家雨露计划政策要点。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开展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学籍核查工作,精准排查确定补助对象,对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进行人工校验,逐个信息进行复核,主动帮助学生对接中高职学校,开具学习证明,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全部获得政策支持,做到应补尽补。
  (二)强化监管。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吉乡振联〔2022〕29号)文件要求,将雨露计划毕业生纳入本地稳岗就业范围,通过专场招聘会、校企对接、就业推荐等方式,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有质量就业。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坚决杜绝数字发放、虚假发放,保证补助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助。
  (三)从严考评。雨露计划工作继续纳入市县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体系。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将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驻村第一书记任职考核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情况通报,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四)汇总报送。要严格按照省办台账格式进行报送,不得擅自精简格式,缺项漏项,要体现资金发放时间。各学期发放资金数与补助人数相符合、数据逻辑关系清晰无误。包括会议通知、安排部署、会议纪要、补助台账、分学期统计表、汇总表、督查情况、总结报告等单独胶装成册,电子版与PDF扫描版本(加盖公章)同时报送。各县(市、区)动员部署、审核公示、发放确认、检查通报等工作掌握好工作进度,严格按照省乡村振兴局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到市乡村振兴局,由市级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乡村振兴局。
  专此通知。
 
  联系人:石凯夫
  邮箱:jlbcfpb@163.com
  座机:0436-3566662
  手机:13204488282
  附件: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发放统计表

 

  白城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