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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MB1A834764/2020-16593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标      题: 金融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索引号: 11220800MB1A834764/2020-16593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标  题: 金融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金融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一是强化风险教育。定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廉政八项禁止,八项要求”等廉政规定及警示教育、专题座谈,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从思想上打好廉政“预防针”,营造人人倡廉的工作氛围。

  二是强化风险归类。认真梳理岗位职责,理清权力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按照廉政风险点多少,权力大小和腐败发生概率将廉政风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实行分级负责,高风险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和负责,中等风险点由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低风险点由科长直接负责。

  三是强化风险监控。通过设置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展监控渠道,将日常金融工作纳入信息监控范围,特别是在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初审等环节,作为重点监控范围,以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是强化风险纠错。对风险监控中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通过及时谈话提醒、诫勉警示、责令纠错等措施进行处置,防止潜在风险演化为现实不廉洁行为。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办党组审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及时向有关科室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

  五是强化风险督查。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对各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内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督查,通过查阅资料、领导评议等方式,重点检查风险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政风行风是否明显好转,发现问题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