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
为使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过硬、担当作为、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公职人员形象,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
1.严格落实市政府值班值宿制度,由综合科做好值班值宿人员安排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增强责任心,不准迟到,不准早退。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2.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妥善、及时处理来电、来访及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召集人要提前通知本班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接时当班人员未尽事宜应及时向下班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4.值班期间,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或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或其它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要追究当班人员相应的纪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值班期间(含门卫)严禁在单位饮酒、聚众赌博,发生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单位不负责连带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由综合科明确专人统一保管,严防丢失,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失职责任。
2.印章使用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实行登记制度,谁同意、谁签字、谁负责,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印章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印章管理人负责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印章管理人员因非正常业务(指涉及人、财、物及各种经济合同等)使用印章时,需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做好登记。
4.开介绍信时应认真填写,不准开空白介绍信,不准在空白纸上用章,用章时必须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盖章,不准委托他人代办。
5.携带印章外出和盖各种印章时,必须做好领用和签章登记,注明用章时间、份数、事由和审批人等,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并负责领用期间的一切责任。
考勤制度
1.干部职工都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串岗,上班期间严禁玩网络游戏、网上购物、嬉戏打闹、聚众聊天、看电影、吃零食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机关干部会议、党支部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与会人员必须参加,原则上不准请假、迟到、早退,如需参加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外出,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由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告知会议主持人,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主要领导请假。
3.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事假、病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一律实行审批制度。请假必须写请假条,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送综合科备案,综合科备案后在干部去向牌上自行调整实际去向。科员有病、有事要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需经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假;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向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审批,事后履行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未经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缺勤处理;请假审批权限为:机关科员请假1天内,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1日以上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请病假3日以上,须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科室负责人请假1日,由分管领导审批;1日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4.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事假天数从当年的年休假中扣除;全年累计病假一个月以上,事假20日以上者取消年度公休假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请假期满或年休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履行销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不能回单位的,可电话、电报联系办理,并实事求是说明续假原因。无故不请假或未办理续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生育假等假期,待遇按公务员相关规定办理。
资产管理制度
1.自觉爱护和科学使用办公设备及公共财产,如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并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
2.各科室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综合科进行统一采购和报销,并及时入账登记和备档(报销后应及时在账目中注明)。并按照登记品种、数额严格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办公设备及公共财产清查工作,如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的,当事人照价赔偿。
3.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固定资产第一责任人,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贵重固定资产应专人负责管理,落实责任制。因工作变动调离本科室、本单位的,离开前必须办结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由综合科进行清查和备案。
4.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要求,凡机关商品采购或大额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需经党组会研究决定。
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要做到热情周到、有礼有节,接待要遵循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原则,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集中安排在指定宾馆,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饮酒。
2.综合科接到接待任务后首先了解来宾人数、身份、姓名、性别、抵达日期、来访意图和活动要求,然后提出接待意见,向主要领导报告,并且及时与有关同志联系。对于副厅以上领导来白工作,应首先将接待方案报于市政府办,共同做好各项接待工作。在接待过程中,由涉及对应科室负责接收来方《接待函》,并交综合科,便于财务报账。
3.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依据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单位公函安排接待任务,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予接待。因特殊情况,来宾单位未发公函且需要安排接待的,由对口科室了解来宾团组工作内容及人员信息,代拟公务接待方案,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4.接待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各科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往来需要接待的,先由相关科室报告分管领导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就餐,相关科室酌情派人陪餐,10人以下的陪餐人数为3人;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能超过来客人数的1/3。原则上陪餐领导为相关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相关室负责人陪同。
5.公务接待就餐实行“集中安排、备案管理”。公务接待出行要按规定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尽量安排集体乘车,乘坐公共交通;使用公务用车时,由综合科填写公车使用审批单,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秘书长、市管局分管局长审批,统一安排用车。
6.建立并执行接待清单制度,每批次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综合科审签备查。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明细以及陪同人员姓名、职务等内容。
公务出差制度
1.机关人员公务出差要严格按照报销标准食宿,省外住宿参照当地报销标准执行,省内(不含白城地区)住宿标准和补助标准执行全市统一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00元/人(如遇特殊安排,需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入住),交通补助80元/人,用餐补助100元/人。如不能出具乘坐
火车或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票据的,只能报销用餐补助。公务出差住宿一律统一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所有票据需留存poss机小票结算存根,以备财务报销,无poss机小票结算存根原则上不允许报销。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差,有两名同性人员,原则上应入住一个房间。
2.机关人员公务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由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履行其他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审批的需补充手续后报销。无故不履行手续,擅自出差的,视同私人行为,单位不予报销。出差人员需乘坐高铁动车二等座、普通火车硬席(硬座、硬卧),乘坐飞机需选择经济舱舱位。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有开具虚假报销费用票据的公务人员,如被省市纪检部门发现,后果自负。
3.公务出差要本着“厉行节约,增收节支”的原则,工作人员出差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预定路线乘车往返,不得借机绕道游山玩水或办理私事。特殊情况需绕道往返或延期返回,须事先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超出费用自理。
公文管理制度
1.上级来文、来电和发来传真,综合科要做好签收工作,并及时呈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批后转送相关科室办理,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
2.各科室以市金融办名义发文的,先由有关科室拟定文稿,由综合科负责审核把关,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未经综合科审核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的文件一律不允许发文。
3.所有文印材料,需打印的各科室自行打印,无打印条件的可到综合科集中打印;需复印的材料统一到综合科复印;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原则上由综合科同意并指定地点,否则,费用由经手人自行负责。
会议制度
1.会议原则上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会议内容要“精”、“短”、“实”。发言人员会前要做充分准备,要做到发言思路清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表述明白。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问题再度发生的原则。
2.凡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笔记,会后及时贯彻落实。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应提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批,并办理相应请假手续,未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受领导指派参加省、市有关会议,会后应该形成汇报材料,将会议内容、精神及时向领导报告。
3.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喧哗,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与会人员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如遇有急事,须向主持会议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示,准许后方可离开。
4.召开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要严格区分,坚决避免以党组会议代替主任办公会。党组会议记录与主任办公会议记录严格分开。
日常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坚持分级审批、统一管理原则,所有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进、分配、调整和回收。
2.管理范围。包括办公文具、办公设备、会务用品、印刷制品等日常办公用品。
3.采购程序。因公需采购物品,金额小于400元的,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采购;金额大于400元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统一采购。
4.费用报销。统一由办公室核准并报分管领导审批。未按程序请示自购的各类物品不予报销费用。如确因工作需要,自行购买物品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事后补填《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并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统一备案。
5.物品管理。新购进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并造册登记、保管;领取公物要由本人签字,必要时在公示栏或相关会议上公布。
宣传品印刷制度
1.纳入印刷管理的范围:因办机关条件限制或印制数量多需委托外单位承印的印刷品(包括红头文件、会议材料、资料汇编、宣传材料等)均纳入印刷管理范围。
2.印刷费预算的审批:委托外单位承印印刷品应遵循“事前审批、多方询价、质优价廉”原则。主办科室询价印刷费单次价值5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询价印刷费单次价值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主办科室事前应提交印刷情况说明,由主任办公会审批。
3.印制单位的选择:每年由办公室会按照印刷单位的价格、服务质量及诚信度等因素,实施印刷单位情况动态调整。
4.印刷费用的结算:印刷费不得同一承印单位累加或化整为零报销。加印需重新办理预算审批手续。主办科室凭印刷情况说明和发票以及双方签定的合同等支付凭证办理费用报销手续,结算时间为一个月。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不予列支印刷费用。
安全保密制度
1.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科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综合科和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解决。各科室下班前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认真开展检查,防止火灾和盗窃事件发生。
2.秘密文件的传阅,综合科应做好存档备案工作,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丢失,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密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记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录。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借阅绝密文件须报分管领导并经主要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3.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4.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介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报分管领导并经主要领导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电脑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国家大政方针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