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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800MB1A834764/2021-01616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白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14日 |
标 题: |
市金融办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制度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14日 |
索引号: |
11220800MB1A834764/2021-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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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其他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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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白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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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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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市金融办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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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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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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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制度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金融办的政务舆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务舆情的监测和研判
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领域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加强研判工作,细化分级分类的政务舆情界定标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切实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
(一)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五)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
三、政务舆情报送
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第一时间向宣传部门、网信部门报告,同时向市政府办报告;一般性政务舆情,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市政府办报告。
四、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负责回应处置的科室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权威信息,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