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kVAh铅碳电池和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配套100MW风电升压站至园区汇集站220kV电源输配电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白能源〔2022〕65号
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年产500万kVAh铅碳电池和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配套100MW风电升压站至园区汇集站220kV电源输配电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白城吉电绿电〔2022〕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年产500万kVAh铅碳电池和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配套100MW风电升压站至园区汇集站220kV电源输配电线路工程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产500万kVAh铅碳电池和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配套100MW风电升压站至园区汇集站220kV电源输配电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8-220800-60-01-468143)。
二、项目单位
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白城市洮北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220kV架空线路13.2公里。
五、建设期限
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
六、项目总投资
2443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管、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年产500万kVAh铅碳电池和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配套100MW风电升压站至园区汇集站220kV电源输配电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白城吉电绿电〔2022〕20号)、《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年产500万kVAh铅碳电池和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配套100MW风电升压站至园区汇集站220kV电源输配电线路工程的规划选址审查意见》(白自然资字〔2022〕72号)、《年产500万kVAh铅碳电池和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配套100MW风电升压站至园区汇集站220kV电源输配电线路项目申请报告》、《年产500万kVAh铅碳电池和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配套100MW风电升压站至园区汇集站220kV电源输配电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中设泛华评字〔2022〕95号)等相关文件。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白城市能源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