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白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白城市能源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800MB1984718R/2023-01874
分  类: 电力 ;  批复
发文机关: 白城市能源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标      题: 白城市能源局关于白城市2023年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应急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白能源〔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索引号: 11220800MB1984718R/2023-01874 分  类: 电力 ;  批复
发文机关: 白城市能源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标  题: 白城市能源局关于白城市2023年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应急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白能源〔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白城市能源局关于白城市2023年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应急实施方案的批复
白能源〔2023〕10号
国网白城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国网白城供电公司关于上报白城市2023年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应急实施方案》的请示(白电营2023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应对白城地区电力突发情况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重要客户的电力供应,维护正常供电秩序,结合白城地区实际用电负荷和电网特点,原则上同意你公司上报的《白城市2023年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应急实施方案》。
  二、具体执行中应持谨慎态度,严格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执行。通过引导客户错峰、避峰,合理用电,最大限度减少被动拉闸限电,在电力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做到限电不拉路,确保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保持供用电秩序的稳定,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科学合理预设调控负荷。因用电负荷增加,出现电力缺口或突发事件造成电力供应不足,且48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能力,需及时启动相应的Ⅵ级、Ⅴ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白城市能源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