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白退役军人发〔2023〕4号
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按照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档案工作责任制,现将《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工作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工作责任制
本单位档案工作在常立新同志的统筹下,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钱孔亮同志牵头管理,承担档案工作的办公室主任李蒙同志组织协调,档案部门工作人员裴思越具体负责,各科(室)、事业单位兼职档案人员协同配合,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部门档案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综合档案室设在市军休所,由张雪同志负责协调处理跨部门的档案问题和日常事务性工作,王杨同志负责档案管理中心(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主要领导职责
主要领导:常立新
(一)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档案工作开展。
(二)带头学习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政策文件、部署要求。
(三)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档案工作,解决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各自分管部门(领域)履行档案工作职责、配合推进档案工作开展。
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
分管领导:钱孔亮
(一)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统筹协调档案工作的组织开展。
(二)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政策文件、部署要求,确保在本单位得到有效落实。组织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三)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确保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发展。
(四)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审核档案工作规划计划、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协调配置库房和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协调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档案工作人员,确保人员数量与工作量匹配;支持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推动解决档案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落实好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档案安全检查。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中心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三、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办公室负责人:李蒙
(一)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档案业务工作的开展。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二)组织制订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政策文件、部署要求的工作方案,并有效实施。
(三)组织制订本单位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四)组织构建本单位、本系统档案工作网络体系。负责管理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对各有关科(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档案工作会议,开展一次档案业务交流或培训。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六)经常听取档案工作人员汇报、督促检查档案工作开展情况,为档案工作开展、档案人员培训创造条件,及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一般问题和困难。
(七)对在档案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人员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违反相关规定拒不归档或造成档案损失的部门和人员提出查处意见。
四、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职责
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
李 蒙 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
张 义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信访接待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
华 烨 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科)负责人
杨 亮 就业创业科负责人
于汉可 优待抚恤科(褒扬纪念科)科长
马世华 双拥办主任
齐 迹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孙铁纲 市军用饮食供应站站长
孙洪波 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人
裴思越 市光荣院负责人
(一)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负责检查本科(室)、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本科(室)、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协调解决本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在开展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组织本科(室)、单位人员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档案工作制度;组织确定本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四)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将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列入相关人员职责范围,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五)协同档案管理中心监督、检查本科(室)、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对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负责。
(六)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兼职档案人员分别履行归档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整理及归档职责,不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七)配合做好本部门与档案工作相关的工作,如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培训、档案工作考核等;协同档案部门参与本部门形成档案的开放、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五、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档案工作人员:裴思越、张雪
(一)档案部门工作人员(专职档案人员)是本单位档案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开展。
(二)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修订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确定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三)制订并实施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四)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提高全员档案意识。
(五)负责各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鉴定、利用、统计、销毁、移交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单位各项工作需要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六)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七)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培训。
(八)对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培训。
六、档案管理中心(档案室)专职档案管理员职责
档案管理中心(档案室)专职档案管理员:王杨
(一)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确无保管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二)加强提高主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热情接待档案查询人员。
(三)负责做好档案的接收、借阅、统计和利用效果的收集工作。
(四)负责确保档案信息和实体安全,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五)负责做好档案库房“八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
七、各科(室)、事业单位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各科(室)、事业单位兼职档案人员:
张 雪 办公室兼职档案员
成翠翠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兼职档案员
关舜纯 移交安置科兼职档案员
顾美琪 就业创业科兼职档案员
费文杰 优待抚恤科兼职档案员
王 超 双拥办兼职档案员
丁大千 机关党委兼职档案员
袁海东 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兼职档案员
王 杨 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兼职档案员
梁 雪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兼职档案员
李 哲 市光荣院兼职档案员
(一)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二)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为原件,且收集及时、材料完整、整理规范、按时归档、应归尽归。
(三)按照档案部门要求,确定本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四)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日常安全保管,确保文件实体及信息的安全。
(五)要对各科(室)、单位进入档案管理中心保管的档案建立台账。台账自己留存一份,并报局办公室备案,每月动态更新。档案定点放置,便于查找管理。
(六)主动接受档案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管理中心移交。
(七)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八)按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九)按归档时间向档案管理中心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八、全体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
(二)明晰本部门应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做好日常积累,及时交本部门兼职档案人员集中保管,确保应交尽交。
(三)履行职责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当采用耐久、可靠、满足长期保存要求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