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白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提档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退役军人发〔2024〕8号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2024年白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提档升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白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提档升级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管理推进会议和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精神,根据《2024年吉林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提档升级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水平,经局党组同意,在全市开展服务保障体系“提档升级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有”“全覆盖”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退役军人工作“1123”总体思路要求,着力解决各级服务中心(站)在“五有”建设、功能发挥、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矛盾问题,按照探索融合共建、提升服务理念、加强选先创优等方面,进一步巩固“五有”建设成果,在此基础上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从“有”向“优”发展。
二、行动内容
(一)融合共建,打造特色品牌。一是推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与本级人民武装部、村(社区)与从事退役军人工作的辅警等融合共建、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同一件事”,形成从入伍到退役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新模式。二是各县(市、区)要指派政治素养好、业务水平高的服务中心(站)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四互”活动,并在区域间“互查、互评、互学、互促”,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共同提高。三是学习“双辽做法”,结合地域特色、民族特色、产业特色等,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开展“一县一特色、一乡一品牌”建设,打造富有自身特色的“老班长工作室”“老兵调解室”“红色驿站”“就业超市”等特色化、品牌化、体系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二)提升理念,强化亲情服务。一是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推行“一窗办、一次办、一起办”服务模式,一次性办结退役军人“返乡报到—档案转接—一次性经济补助申领—建档立卡”等服务事项。二是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要做好参军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工作“六必访”,要积极开展区域内服务对象全覆盖走访,乡镇、村每年至少完成2次,街道、社区每年至少完成1次,把服务送到退役军人家中、把工作做到退役军人心坎。坚决杜绝让退役军人及家属到服务站或指定地点领取喜报、慰问金等现象。三是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帮扶活动,组织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建立暖心活动方案,明确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对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家庭,通过申请救助、结对联系、志愿服务、社会捐赠等方式进行帮扶。
(三)狠抓落实,加强选先创优。一是各县(市、区)要做好“蹲点抓落实”工作承接试点的准备,按照“五化”闭环工作法要求,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分解细化,制定工作图表、操作手册和标准模板,督导基层执行,形成工作经验,全面提升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培训,内容围绕服务事项清单化、办理流程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要逐级开展培训,切实提高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完成“吉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使用。构建全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张图”,实现四级服务中心(站)位置和服务区域可视化。常态化做好“一人一档”数据填报和维护等工作,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便捷、精准、智能。四是加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选树工作,将建设规范、服务精准的服务中心(站)和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选树出来,积极宣传引导、推广先进事迹,提高整体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末)。印发《2024年白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提档升级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落实计划,并报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阶段性调度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并采取实地调研明查、“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末)。各县(市、区)总结本级“提档升级行动”活动成果,报送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全面检查各地工作成效并通报表扬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