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25年年度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的通知
白退役军人发〔2025〕1号
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市级预算已经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编制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你单位2025年预算批复如下:
一、收入预算
核定你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为358.40万元。其中:
(一)财政拨款收入358.40万元。
1.经费拨款(补助)收入358.40万元;
2.转移支付收入 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入 万元;
4.专项收入 万元;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万元;
6.罚没收入 万元;
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万元;
8.其他缴入国库收入 万元。
(二)教育收费(专户管理) 万元。
(三)事业收入 万元。
(四)经营收入 万元。
(五)其它收入 万元。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万元。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万元。
(九)上年结余 万元。
二、支出预算
核定你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358.40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358.4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74.0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1.6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万元。
4.资本性支出 万元。
(二)项目支出 万元,其中:绩效目标 万元。
1.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万元;
2.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万元;
3.其他类项目支出 万元;
4.上缴上级支出 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万元;
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万元;
7.结转下年支出 万元。
三、单位预算管理要求
(一)收入预算
有组织非税收入职能的单位,要做到依法应收尽收,并将收入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二)支出预算
1.工资和福利支出(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和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单位截止2024年9月30日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的。各单位要按批复的预算确保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2.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按有关政策规定核定的,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不随人员增减而变化。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在核定的总额内,由各单位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超支不补。
3.项目支出。对已明确具体项目的专项支出,各单位要按核定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实施,并责成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市财政局将对项目预算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实行绩效考评。
(三)预算调整
单位预算一经批复,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除下列情况外,一般不作调整:
1.国家、省、市出台增支政策。
2.单位机构变动、新组建单位。
3.项目建设发生终止、撤销、变更或追加支出等。
(四)预算执行
对单位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由市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办理资金拨付;对单位预算中财政补助项目支出,已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执行中不再单独下函,按照批复的单位预算和经单位预算主管科审定的用款计划办理拨款;尚未明确具体项目、只明确使用方向的项目支出,执行中财政局以“函”的形式通知单位,办理资金拨付。为了增强单位预算的严肃性,对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超过年初预算20%以上部分,市财政局当年原则上不安排追加支出预算,结转到下年安排使用;短收部分,财政不予弥补,并相应调减当年支出预算。
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