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长碰头会上洪慈书记的讲话要求,切实加强全局及下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立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钱孔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春甫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世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项东风 三级调研员
项 毅 三级调研员
王晓轩 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张 义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信访接待科)负责人
顾美琪 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科)负责人
王 超 就业创业科科长
赵 茜 优待抚恤科(褒扬纪念科)负责人
孙洪波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齐 迹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孙铁纲 市军用饮食供应站站长
白 灵 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
石 磊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裴思越 市光荣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排查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汇总、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排查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所有事业单位的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仓库、宿舍等所有场所。
三、排查内容
(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完好有效,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三)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四)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规范。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
(六)其他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
四、工作安排
(一)分管局长带队检查
1.各分管局长按照分管范围,带队到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反馈发现的隐患问题,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二)科(室)、事业单位自查
1.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由负责人任组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面自查。
2.自查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三)安全员巡查
1.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明确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每天至少巡查2次(上午、下午各1次)。
2.巡查重点包括用火用电安全、消防设施状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等,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每天下班前,安全员要督促本科(室)、本单位人员做好断水断电工作,确保关闭不必要的电源和水源,防止因电器设备、水管漏水等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
五、整改要求
(一)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二)整改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排查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