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白医保发﹝2020﹞3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局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同配合,采取科学有效举措,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切实履职尽责,做细做实“五个确保”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要按照省医疗保
障局《关于坚决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医保基金预付到位、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落实到位、综合保障到位、医保支付范围及时调整到位和异地就医服务到位。
三、提升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市医保局已成立了由周大成局长任组长的“白城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与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医保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春节期间值班等应急值守各项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春节假期经办服务不间断。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县市医保部门要密切与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及时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经办机构要强化与本地医疗机构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将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政策部署传达至各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三)建立防护保障机制。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大厅工作人员要做好防护保障工作,工作期间要佩戴口罩、使用消毒液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对办事群众测量体温,对有发热症状群众及时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四)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县市要及时做好确诊、疑似病例的结算人数、医疗总费用、医保支付金额等数据的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科报送本地防控工作情况。
附件:白城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与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对与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周大成
副组长: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伟东
成 员:医药服务科科长 岳 杰
办公室主任 冯立义
待遇保障科科长 王忠巨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 管 宇
基金监管科科长 赵志刚
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王文秀
白城医疗保障洮北经办中心负责 付万义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与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药服务科。
联系人:岳 杰 18843699188
李东波 1380436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