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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800MB184968XY/2022-01591 |
分 类: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白医保联发〔2022〕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2日 |
索引号: |
11220800MB184968XY/202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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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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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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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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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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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白医保联发〔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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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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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白医保联发〔2022〕5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公立医疗机构(不含大安市):
为更好适应新型冠状病毒常态化防控,减轻群众负担,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依据《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降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最高不超过24元/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含检测试剂),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不超过4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二、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察(查)费。
三、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四、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于2022年5月13日起执行。请各地、各相关单位严格抓好落实。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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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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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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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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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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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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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属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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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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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031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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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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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D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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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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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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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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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不超过4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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