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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800MB184968XY/2024-00484 |
分 类: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白医保联发〔2024〕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24日 |
索引号: |
11220800MB184968XY/2024-0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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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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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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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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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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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白医保联发〔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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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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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白医保联发〔2024〕2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医疗机构:
依据《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吉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47号)要求,整合规范及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整合规范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5项。其中,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项(人工授精、取卵术、取精术、胚胎移植等),并废止原23项涉及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规范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项(中药贴敷、中药泡洗、中药化腐清疮、中医穴位放血治疗等),并废止原22项涉及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价格25项;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项(详见附件)。
二、各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29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1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1-2废止2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1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2废止2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调整25项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价格
4.修订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