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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MB184968XY/2024-00484
分  类: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标      题: 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医保联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索引号: 11220800MB184968XY/2024-00484 分  类: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标  题: 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医保联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白医保联发〔2024〕2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医疗机构:

  依据《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吉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47号)要求,整合规范及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整合规范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5项。其中,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项(人工授精、取卵术、取精术、胚胎移植等),并废止原23项涉及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规范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项(中药贴敷、中药泡洗、中药化腐清疮、中医穴位放血治疗等),并废止原22项涉及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价格25项;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项(详见附件)。

  二、各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29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1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1-2废止2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1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2废止2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调整25项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价格

                4.修订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