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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MB184968XY/2024-02137
分  类: 医保经办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标      题: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白城市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医保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索引号: 11220800MB184968XY/2024-02137 分  类: 医保经办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标  题: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白城市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医保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白城市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医保发〔20244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吉医保发〔2024〕7号)文件精神,在医保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优化医保服务,提高群众、企业和定点服务机构获得感,制定《白城市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吉医保发〔202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高效办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视角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对办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时依旧存在的业务不协同、系统不互通、服务不便捷等堵点、痛点问题,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增强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办事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通过办好“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民生实事、实施“银发无忧”智慧医保助老专项行动、推进“医疗保障新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二、领导小组组成及责任分工

 长:周大成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忠巨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冯立义  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员:王文秀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李东波  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总支(人事科)科长

     李建平  市医疗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市医疗保障局网信办负责人

     艾春光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刘春阳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指导及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由王文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加强医保服务渠道建设

1.第一件事:线下服务“一门受理”。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全省医保政务服务第二批下沉事项清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4〕9号)文件要求,实现14项医保服务事项“乡镇可办”,8项“村可办”,全面完成“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巩固提升医保基层服务网点覆盖率,持续拓宽服务下沉覆盖范围。依托定点医药机构、合作银行等三方合作单位提供医保经办服务,推动更多医保事项下沉,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增加医保多功能智慧柜员机投放,实现医保服务自助办“24小时不打烊”。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2.第二件事:线上服务“一网通办”。及时对接省局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严格执行吉林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清单(2024年版)要求,执行全省统一的服务指南、操作规范、业务受理指南,并根据本地网办事项实际,梳理线上办理渠道服务体验一致性台账,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梳理高频未进驻政数局医保事项清单,提出进驻系统需求,配合省局做好测试。持续落实已经实现的线上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即时办结的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医疗保障局网信办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3.第三件事:群企诉求“一线应答”。开通“医保服务企业直通车”。完善12393智能客服平台,畅通与企业沟通渠道。配合省局做好企业诉求工单跟踪转办服务,并设立企业咨询服务热线专窗,及时答疑解惑,解决企业诉求。执行医保服务问题督办通报机制,落实好12393客服平台工单流转分派和《民声摘报》发现的问题,配合省局跟踪完成进度,核验完成结果。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二)全面深化医保服务模式创新

4.第四件事:关联事项“集成办理”。严格执行吉林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职工“退休一件事”测试、宣传、解释工作,推进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一次办”。配合养老经办机构开展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可通过信息共享联办,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企业破产时,可通过信息共享联办企业医保缴存信息核查与相关部门有关核查。配合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探索推进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教育入学参保信息与相关部门有关核查共享联办。依托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打造套餐式服务场景,为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提供精准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5.第五件事: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全面推广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办”,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服务模式,借助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线上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服务。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探索推进

6.第六件事:异地事项“跨域办理”。推广“视频办”“线上办”,实现异地事项跨域办。对不方便线下办理且需要原件办理的服务事项,设立专收邮件窗口和咨询电话,推广“寄递办”服务。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做好本地门诊慢特病病种代码比对和兼容工作,保障门诊慢特病跨省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运行。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7.第七件事:经办服务“免申即办”。落实省内生育待遇直接结算,实现生育保险津贴“免申即享”。及时更新门诊慢特病准入标准,实现部分病种“即申即享”。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政策,享受参保资助人员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的,无需申请即享缴费补助。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三)全面强化医保服务数据赋能

8.第八件事: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落实电子证照等可共享数据应用相关事宜,推进电子证照等信息在医保领域应用。配合省局完善省级统一清算,实现跨统筹区域异地资金清算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探索推进

9.第九件事:全面提升“智慧医保”。配合省局做好智慧医保客服平台建设,定期维护本地知识库,不断完善智能客服功能,提升智能客服平台服务能力。真正实现医保业务远程办理,推动新技术在办事服务具体场景中的应用。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四)全面推动医保服务扩面增效

10.第十件事:稳步增强“帮办代办”。建立健全医保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机制,主动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服务,提升线上、线下医保服务质效。推广“上门办”“帮代办”“自助办”等服务。探索推进全面提升医保服务适老化水平,推动医保“温情服务”,对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签订服务协议,确定纳入基层服务网点范围,方便老年人就医和报销等适老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11.第十一件事:丰富供给“公共服务”。探索推进线上购药医保移动支付。为引进人才开辟医保服务“绿色通道”做好服务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实现政策“即申即享”。完善全民参保,巩固扩大参保扩面成果。修订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管理办法,提高缴费便利性和规范性。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医疗保障局网信办 待遇保障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12.第十二件事:增值服务“延展拓宽”。持续推进医保码就医购药“一件事”。积极落实“三电子两支付”工作任务,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持医保码更便捷就医购药,实现移动支付,缩短排队就医购药时间。分批确定智慧医保“先医后付”便民服务开通医院,在原基础上继续增加开通。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医疗保障局网信办 待遇保障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

(五)全面夯实医保服务工作基础

13.第十三件事:健全医保服务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吉林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执行好全省统一的服务指南、操作规范、业务受理指南。落实好医疗保障服务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按照医疗保障服务点分级建设标准,加强各级基层服务网点标准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14.第十四件事:健全医保服务工作体系。健全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做好与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参保人可通过实体政务服务中心评价器等多渠道开展服务评价。严格执行吉林省2024年度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评价(相关指标),按季度开展自评。做好经办协同服务平台测试、上线、使用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全省医保经办工作协同会商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到基层作为普通服务对象 “走流程、找堵点、想办法 ”,建立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开展“体验式监督”,深入窗口和线上办理平台亲身感受业务“精不精 ”、流程“通不通”、效率“高不高”、体验“好不好”等服务细节,形成问题清单,逐项督促整改,定期抽查问题整改进度,确保督办有效性。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建立“医保监督员”制度。推进以普通办事群众的身份,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医保服务进行不定期的考察,全面评估。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将“ 医保监督员” 的考察结果纳入问题清单,督促改进落实,定期对“ 医保监督员”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制度设计,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助力医保服务质量再升级,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探索推进

(三)全面宣传推广。制定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和宣传计划,统筹推进全年医保经办宣传工作。依托微信公众号,以长图、短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解读宣传工作,让参保人更多了解医保政策。依托经办大厅、定点医药机构、大专院校、参保单位等开展“七进”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开展政策宣讲,组织培训等线下宣传工作,构建“高效办成一件事”全方位宣传体系。抓好党建工作,打造医保服务新品牌。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党总支(人事科)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医保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措施。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政策措施,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考评督查。将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考核内容和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范围,不定期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各县(市)医保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