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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800MB184968XY/2025-03390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议案 |
发文机关: |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9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白医保发〔2025〕5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3日 |
索引号: |
11220800MB184968XY/2025-0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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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委员提案 ;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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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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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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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9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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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白医保发〔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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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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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9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白医保发〔2025〕5号
赵首智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提出的《关于扶持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第19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出台政策,“免去市民中药制剂、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等个人负担,给市民实实在在的优惠。”
2020年9月1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1号)正式施行,《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药品目录》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按照医保协议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用药行为进行审核、监督和管理,按规定及时结算和支付医保费用,并承担相关的统计监测、信息报送等工作”;吉林省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吉医保联〔2024〕27号)执行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统筹区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所以按照国家、省现行政策规定,我市无调整权限。
建议二:提高中医师待遇。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要求,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能出现“价格倒挂”现象(市级价格超过省级价格)。目前,白城市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如中医辩证论治、诊察(查)费)已经与省级价格持平,如果省级价格不上调,只是单方面调整市级价格,将会出现“价格倒挂”现象,因此,此类项目价格因没有上调空间暂时不能调整。下一步,待省医疗保障局今后出台相应价格调整政策后,根据调价空间情况我局再出台相应政策进行适时调整。
建议三:中医膏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目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中已包括中医针法、灸法、拔罐、推拿等多项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内容,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策要求,医疗机构如需新增项目(如中医药事费、其他中医非药物疗法项目等),可由医疗机构向医保部门提交新增项目申请材料并经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评审,待省级评审通过后,该项目即可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并正式执行。
最后,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您对白城市医疗保障事业的重视和关心!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