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基本概况与职能
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简称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于2019年1月21日挂牌,将原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行政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建设,政务公开协调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的大数据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数字白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职责进行整合。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科、营商环境服务科、政务公开督导科、机关党委。下设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处级事业单位;白城市大数据中心,科级事业单位。
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中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指导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3、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拟订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指导网络管理、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运维和集约化工作。
4、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白城”和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5、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6、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7、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市、区)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承担市“数字白城”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坐落于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2号,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8:30-11:30 14:00-17:30(春夏季),负责人吴茂强,联系电话0436-3258008,传真号码0436-3528008,电子邮箱bczsjbgs@163.com。
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