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社保〔2018〕3号
各科(室)局:
为开展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功能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依法行政,完善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社保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公开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通过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群众关系,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把机关建设成为作风优良、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的文明机关。
(二)公开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
1.坚持依法公开。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2.坚持客观公正。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3.坚持及时准确。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适时准确地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4.坚持便民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群众查阅。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社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本单位信息,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具体承办局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事宜;
2.更新局机关的政府信息;
3.组织编制局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范围参见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政务公开任务。
通过多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白城市政府网站和白城市社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二是通过《白城日报》、白城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市社保局政务信息公开栏、微信平台等公开信息。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构建公开的载体,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同时,力争使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改变政府作风,有利于政府与公众互动,对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务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面宽、量大,要求高、纪律严、责任重。全局上下要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立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高效运转机制。指定专人具体抓,局机关各科室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目标。
(三)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信息管理员要牢固树立信息发布安全意识,不得将用户名和口令透露给他人,信息发布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即时申请更改口令。凡因用户名和口令管理不当造成信息篡改和误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