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关于批复白城市供销干部学校2025年预算的通知
白市供字〔2025〕5号
白城市供销干部学校:
2025年市级预算已经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编制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你部门2025年预算批复如下。
一、收入预算
核定你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为134.58万元。其中:
(一)财政拨款收入134.58万元。
1.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35.28万元;
2.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4.专项收入0万元;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6.罚没收入0万元;
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缴入国库收入0万元。
(二)教育收费(专户管理)0万元。
(三)事业收入0万元。
(四)经营收入0万元。
(五)其它收入0万元。
(六)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0万元。
(九)上年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
核定你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35.28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135.2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0.6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8万元。
4.资本性支出0万元。
5.对企业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绩效目标0万元。
1.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0万元;
2.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类项目支出0万元;
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7.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管理要求
(一)收入预算
有组织非税收入职能的单位,要做到依法应收尽收,并将收入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二)支出预算
1.工资和福利支出(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和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各部门截至2024年9月30日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的。各部门要按批复的预算确保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2.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按有关政策规定核定的,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不随人员增减而变化。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在核定的总额内,由各部门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超支不补。
3.项目支出。对已明确具体项目的专项支出,各部门要按核定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实施,并责成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市财政局将对项目预算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实行绩效考评。
(三)部门对所属单位预算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你部门应在接到预算批复后15日内,将所属单位的预算批复下去,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所属单位的预算收入。
(四)预算调整
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除下列情况外,一般不作调整:
1.国家、省、市出台增支政策。
2.单位机构变动、新组建单位。
3.项目建设发生终止、撤销、变更或追加支出等。
(五)预算执行
对部门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由市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部门分月用款计划,办理资金拨付;对部门预算中财政补助项目支出,已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执行中不再单独下函,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经部门预算主管科审定的用款计划办理拨款;尚未明确具体项目、只明确使用方向的项目支出,执行中财政局以“函”的形式通知单位,办理资金拨付。为了增强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对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超过年初预算20%以上部分,市财政局当年原则上不安排追加支出预算,结转到下年安排使用;短收部分,财政不予弥补,并相应调减当年支出预算。
白城市供销合作社
2025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