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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8007370069761/2024-07246
分  类: 通知公告;中心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标      题: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金管字〔2024〕2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索引号: 122208007370069761/2024-07246 分  类: 通知公告;中心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标  题: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金管字〔2024〕2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白金管字〔2024〕23号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外省、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经验、缴存职工意见和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一、开通住房公积金家庭互助提取
  1.职工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可同时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在契税发票日期三年内办理,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价款。
  2.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可以同时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在住房贷款发放一年内办理,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3.职工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可同时提取职工及配偶、子女、双方父母账户内余额。
  办理互提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
  二、落实人才和生育支持政策
  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A-E类人才、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以及生育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 
  三、加大租房提取力度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工作地(以县、市、区为单位)无自有住房的,租住商品房的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0元/年,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的提取金额上限为18000元/年。其中,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住房困难群体,以及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时间间隔可按月、季、年自由选择。
  四、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新建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合同总金额的80%,再交易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格的80%,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次数限制。
  五、新增贷款缩期业务
  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时可选择贷款缩期业务,还款方式、利率不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