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
白金管字〔2024〕24号
为更好地体现对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的人文关怀,进一步加大公积金提取政策对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特制定遇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
一、职工家庭在缴存城市的唯一自住住房因自然灾害、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房屋损毁,出现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申请条件:自然灾害或火灾导致房屋主体严重破损,造成家庭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材料:
(1)县区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处置部门出具的由于自然灾害、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房屋主体严重破损证明;
(2)身份证;
(3)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
(4)唯一自住住房证明(由不动产出具房屋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并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
3.提取时限:以县区及以上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处置部门出具的自然灾害、火灾证明等材料日期为准,一年内办理。
4.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超过灾损家庭实际承担金额。房屋倒塌或主体严重破损参照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政策提取;伤残人员参照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二、职工家庭遇到重大交通事故、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及其它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1.申请条件: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因重大交通事故、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及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及其他重大疾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提取人家庭年收入的50%(家庭年收入按公积金缴存基数核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2.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
(3)医保报销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并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
3.提取时限:事故、事件或重大疾病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均可办理。
4.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应对突发事件实际支付费用。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 11月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