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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8007370069761/2026-01655
分  类: 政策法规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金管规字〔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索引号: 122208007370069761/2026-01655 分  类: 政策法规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金管规字〔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白金管规字〔2026〕1号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保障作用,进一步激活住房消费潜力,切实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现就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扩大互助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含本地/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经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职工双方父母、子女可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住房贷款。全家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本息总额。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增加共同还款人后,可同步办理对冲还贷、部分还款及贷款结清业务。
  二、调整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标准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核算。
  三、支持继承、赠予住房维修改造提取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维修、改造继承、赠予的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核算。
  四、降低业务单次提取最低限额
  除租房提取外,其他部分提取业务单次最低限额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
  五、支持现役军人以主借款人身份申请贷款
  现役军人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主借款人身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贷款资格、额度、利率等标准与我市缴存职工一致。
  六、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现役军人贷款额度上限
  我市城镇常住但未取得本地户籍或取得本地户籍但不满3年的新市民、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人和现役军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统一上限70万元基础上上浮20%(即最高84万元),不与其他贷款额度优惠叠加。
  七、放宽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贷款缴存时限
  经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A-E类高层次人才、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限制,缴存当月即可办理。
  八、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住房自主提升改造
  缴存职工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房进行提升改造,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非顶楼住房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60%,顶楼住房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40%。
  九、扩大共同借款人范围
  共同借款人范围由借款人配偶,扩大至借款人子女、双方父母(自愿参与)。申请时需与借款人共同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其收入可合并计入家庭收入核定贷款额度。共同借款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我市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无大额债务、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无司法冻结。
  2.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十、统一贷款额度上限,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差异
  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差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统一为70万元。最终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房屋总价、信用状况等综合核定。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5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涉及的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政策将做相应调整。
 
  附件:《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3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保障作用,聚焦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系统性优化,进一步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让公积金红利惠及更多职工。
  二、政策主要内容解读
  (一)扩大互助提取范围
  1.适用范围: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偿还各类自住住房贷款时均可适用,包括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
  2.核心调整:新增职工双方父母、子女作为互助提取主体,经借款人同意并授权,可提取资金用于偿还该笔贷款。
  3.提取额度: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4.申请材料:
  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身份证、银行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公安机关证明、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身份证、银行卡、婚姻关系证明、出示“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业务电子码获取借款合同信息及还款明细(如查询信息不成功需提供借款合同及还款明细)、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公安机关证明、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银行卡、借款合同、还款明细(通过手机银行APP能够佐证房屋相关信息的不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公安机关证明、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5.特别说明: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增加为共同还款人后,可同步办理对冲还贷、部分还款及贷款结清业务。
  (二)调整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标准
  1.适用对象: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额度调整:累计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2000元/㎡”核算,更贴合当前建材、施工实际成本。
  3.申请材料:身份证、银行卡、婚姻关系证明、不动产权证。
  (三)支持继承、赠予住房维修改造提取
  1.适用范围: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维修、改造继承、赠予的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1000元/㎡”核算。
  3.办理材料:身份证、银行卡、婚姻关系证明、不动产权证。
  (四)降低业务单次提取最低限额
  调整内容:除租房提取外,其他部分提取业务单次最低提取限额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降低提取门槛,便利职工资金周转。比如,购房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继承赠予住房维修改造提取、突发事件(大病)提取等。
  (五)支持现役军人以主借款人身份申请贷款
  1.适用对象:现役军人(含军官、军士、士官),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贷款。
  2.核心权益:现役军人可作为主借款人申请贷款,贷款资格、额度、利率与本市缴存职工完全一致。
  3.佐证材料:有效的军官证或军士(士官)证,及服役部队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收入证明。
  (六)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现役军人贷款额度上限
  1.支持对象:
  (1)新市民:在我市城镇常住但无本地户籍或取得本地户籍不满3年;
  (2)青年人: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群体;
  (3)现役军人。
  2.额度调整:上述群体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统一上限7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20%,即最高可贷84万元。该政策不与其他贷款额度优惠叠加享受。
  3.佐证材料:新市民提供居住证/户口簿,青年人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军士(士官)证。
  (七)放宽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贷款缴存时限
  1.适用对象:
  (1)经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A-E类高层次人才;
  (2)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3)退役军人。
  2.缴存要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限制,缴存当月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化保障服务。
  3.佐证材料:人才认定书、毕业证书、退役证。
  (八)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住房自主提升改造
  1.业务新增:新增“住房自主提升改造”公积金贷款业务,专项支持职工改善居住品质。
  2.适用范围:缴存职工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房进行提升改造。
  3.贷款额度:非顶楼住房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60%,顶楼住房不超过评估价值的40%。
  4.申请材料: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贷款银行Ⅰ类银行卡;根据实际情况,可补充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收入证明、异地贷款授权、委托公证书、人才证明、毕业证、军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九)扩大共同借款人范围
  1.范围调整:在现行仅允许借款人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基础上,扩大至借款人的子女、双方父母(自愿参与),提升还款能力。共同借款人需与借款人共同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其收入可合并计入家庭收入,提升贷款额度核算基数。
  2.共同借款人条件:
  (1)为我市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无大额债务、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无司法冻结;
  (2)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年龄需在55周岁以内。
  3.申请材料: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公安机关证明、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十)统一贷款额度上限,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差异
  1.核心调整:取消“单缴存职工家庭”与“双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额度差异化政策,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统一调整为70万元,简化核算流程。
  2.额度核定:最终贷款额度将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房屋总价、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核算,不超过统一上限。